作者ronhsiao (结界)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转录][抱怨] mo mo paradise连打招呼都要钱!
时间Thu May 25 03:22:15 2006
※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铭言:
: ※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铭言:
: : 我想我没说清楚造成大家的误会
: : 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收钱的 做的太绝反而砸了自己招牌
: : 我提供的是经营者"无形成本"这个观念给大家
: : 该店家要求一个打招呼就走了的客人120的消费
: : 这是蛮近乎人情
: : 可是於理店家是站的住脚的
: 是吗?
: 如果你没有事先声明低消,且你的场所也是开放式,你的守门员也没有声明。
: 那麽你自己设订的契约条款根本就没有与顾客发生合意,你跟该名顾客根本没有
: 发生契约关系,你凭哪一点跟他收钱?
同意您的说法
店家有义务告知客人店内的消费规定
包括文字说明以及口头说明
有时客人会忽略店外看板或菜单上的消费规定文字
这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口头说明
以避免後续可能的纷争
至於给客人方便这一点
我觉得要看状况而定
很多时候
店家体贴的美意换得的是更多不消费的客人
不过
原po的状况真的很倒楣
毕竟他已经说是来打招呼的
就算真有就座(原po并没有)
店家也可以在告知消费方式之後
给个五到十分钟缓冲
等缓冲时间过了之後再礼貌的提醒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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