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ring20 (彭彭)
看板Anti-ramp
标题在中山站新光三越楼上的餐厅
时间Sun Apr 16 15:37:31 2006
这家餐厅的总店在德惠街双城街那边
是家常卖给日本人的台菜及日本料理
事情是这样的~~~~~~~~
我弟读餐饮科~他们学校与这家餐厅建教合作
4月份开始上班~可是因为家里有人过世要请丧假
公司却以工作未满3个月为由 只让他请事假
我弟是领月薪的正职员工~而且他的员工手册也有写丧假可以请六天
我想这餐厅一定是不想发给我弟这6天的薪水
这样压榨员工算黑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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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43.87
1F:推 davidzyx:欣叶? 04/16 16:22
2F:推 ccl4u:you got it 04/16 16:47
3F:推 davidzyx:我常去阿~~去找主管就好啦~~主管好说话阿~~ 04/16 17:33
4F:推 lordring20:就是人事主管不给 04/16 21:12
5F:推 warmlight:黑店是指相对於顾客而言 不是对员工而言啦 这应该职场版 04/17 12:02
6F:推 peichuan:一般有三个月试用期,要看看公司规定啊,像是年假之类的 04/17 17:04
7F:→ peichuan:有的要满三个月才有,狠一点的满一年才有,算正常吧,不 04/17 17:05
8F:→ peichuan:是黑店啦....... 04/1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