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Heng (对罪恶仁慈即对善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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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我刚接到记者的信说要做奇摩坑钱的新闻
时间Sat Apr 8 14:39:08 2006
※ 引述《Bluce (伟大的 郑先生 NN)》之铭言:
: 我觉得完全不用理他们
: 带录音笔录音..
: 就算他们乱报.你又能拿他们如何?
: 有钱告他们吗?
: 他们报社或电视公司有专门的法律顾问陪原po玩
: 原po有钱有闲跟他们奉陪到底吗?
: 更何况帮卖当劳赚钱一小时都有72块钱
: 帮记者跟tvbs赚钱.有什麽好处~?
: ※ 引述《trikxd (showbox与show)》之铭言:
: : 跟记者打交道时,
: : 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 : 能的话最好带跟录音笔,
: : 现在的记者说真的,
: : 他们不尊重他们的职业,
: : 他们是国家最大的黑店,
: : 随便乱写报导污辱别人,
: : 从来都不说抱歉的.
: : 重点是,他们会写假消息,
: : 一旦当他们报导出所谓的"事实"出来时,
: : 而这一则事实是加油添醋,
: : 与你说的完全不同时!!!!!
: : 难保kimo会提出名誉兴讼,
: : 到时记者说"这都是那位先生讲的"
: : 你就惨了~
: : 到时就可以
: : 嘿嘿嘿~ 嘿嘿~say goodbye~
: : 嘿嘿嘿~嘿嘿~say goodbye~
我觉得 Bluce大大 好像误解了 trikxd大大 的说法
trikxd大大说的意思是要原始发问者自备各项录音或录影设备
最好能够全程录影则是更好 (我当兵当司法警察当到疯掉了)
因为到时候奇魔因为该则新闻记者的偏离事实报导而要对原始发问者提出告诉之时
这时候原始发问者可以拿出当时采访过程的全程录影或录音证据给奇魔
证明当初受访时所说的一切与新闻报导有所出入
至少在受访时所说的陈述事实并且无毁谤奇魔名誉的情况下
(假如没中记者的钓鱼采访陷阱的情况之下)
则原始发问者并无毁谤名誉之刑责担负的问题
这是保护原始发问者的一项自保措施
至於後来奇摩跟新闻记者之间的名誉毁谤攻防战,说白话一点,关原PO屁事
原PO只要确保自己事後不会被记者牵拖吃上官司就好
记者吃上官司是记者自己的问题,关原PO屁事
俗话说得好,各人造业各人担,自己的屁股自己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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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一人欲杀人为恶,杀一人不足杀十人,杀十人不足杀百人,恶业累积、
终至无间,因果相循,若在他未杀之前断因果,此人此生不再为恶,入轮回
,重启佛性便无罪业,此为杀生亦为护生。
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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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19.12
※ 编辑: SyHeng 来自: 218.171.219.12 (04/08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