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11i11r11 ()
看板Anti-ramp
标题上网乱爆料 张贴机车行是「黑店」 赔偿10万元
时间Mon Nov 7 20:47:12 2005
研究生上网乱爆料 吃官司
记者陈永富/台北报导
网路常有检举黑心店家及踢爆黑店内幕的文章,
但小心吃上官司,甚至要赔钱。
东吴大学宋姓研究生就因在东吴机研网站张贴
台北县新店市一家机车行是「黑店」的文章,被判处拘役50天,
得易科罚金;另外还须赔偿机车行老板10万元。
机车行的老板原本索赔1000万元,吓坏了宋姓学生,
他向法官坦言没办法负担,所幸法官以他年纪尚轻(23岁),
又是研究所学生,仅判赔机车行每月平均收入10万元。
机车行老板起诉主张,宋姓学生於91年4月12日凌晨到店内问价後,
即以家中电脑联结上网,缮打标题为「黑店」,
内容指他以二手胎混充新胎、夸大商品效果、
抬高售价等诈欺顾客的文章,还调侃他所穿T恤背面印着「非常ㄐ一车」,
「应该是二手车店骗不够,再出来骗的吧」,
散布供不特定人观看,毁损其店誉,致机车行生意一落千丈,
与「惨淡经营」相去不远,因而求偿1000万元。
宋姓学生承认去机车行问价,但没有维修,也没交易,
「只是把自己的感想写上网站」,被警方传讯後已立即上网删掉。
只是宋姓学生逞一时之快,一篇文章不仅触犯妨害名誉刑责,
也须负赔偿10万元的民事侵权赔偿。
【2005/11/07 联合晚报】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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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06.106
1F:推 sggs:这样老板是不是要倒贴诉讼费? 11/08 08:19
2F:推 meetif:挖勒~降子还可以告.... 11/08 11:38
3F:→ nowitzki76:果真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呀.. 11/08 12:20
4F:→ nowitzki76:原本机车行老板不知道是经由常客看到网路的文章 11/08 12:20
5F:→ nowitzki76:转告得知 在网路发文还是小心点好... 11/08 12:21
6F:推 howard0510:我有问题 如果说的都是真的 那这样也不行吗? 11/08 13:30
7F:推 hahano:问题是在於他只有问价而没有修吧 11/08 13:40
8F:推 joy:好怪..问了发现是黑店不能发言? 11/08 15:43
9F:→ joy:我觉得这个报导应该是断章取义..有八成是对方夸大事实.. 11/08 15:44
10F:推 hahano:他换都没换..要怎麽可以说人家是二手胎勒 11/08 19:14
11F:推 taichungbear:索赔一千万~真这样就先到税务机关检举吧~ 11/08 19:21
12F:→ energyk:今天在美西打的一场很无言.... 11/10 14:50
13F:推 zephyry:我也认为问题是在於他只有问价而没有修 11/11 20:19
14F:推 jacowin:害 ..该不会是觉得价钱太贵付不起 所以乱说一通吧 11/21 15:57
15F:推 scorpioh:楼上...爬一下原文吧...他是输在没证据...不是不懂车阿.. 11/22 01:38
16F:→ scorpioh:败诉让人觉得他很虽勒... 11/22 01:40
17F:推 nabel:要有证据...连修都没修就说是黑店?理由过於牵强 01/02 14:33
18F:推 manmannews:这感觉蛮恐怖的.. 02/09 17:13
19F:→ chinlinw:楼上的比较恐怖 02/11 00:37
20F:推 inyi:XD 02/27 14:02
21F:推 hotspringgu:如果可以详细举正确实就没事了 03/18 03:01
22F:推 Urmila:给一楼:老板不会倒贴诉讼费,因为附带民事赔偿是不用负担 04/15 15:08
23F:→ Urmila:民事诉讼的诉讼费 04/15 15:09
24F:推 oINFINITEo: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04/16 18:59
25F:推 davudpu:倒楣y 04/26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