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Anti-ramp
标题[讨论]有关消费者保护法七天监赏期的规定
时间Sat Jun 14 19:27:13 2003
看了各位在网上的经历,只要遇上不如意的店或是退货受阻,都将其归类在黑店,个人
觉得非常不适宜,网友们常把消费者保护法搬上来引用,又常引用所谓的七天监赏期,
我刚看了消保法的规定,对於退货事宜其实有着更严格的规定。
第十九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
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较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第二十条
未经消费者要约而对之邮寄或投递之商品,消费者不负保管义务。
前项物品之寄送人,经消费者定相当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无法通知者,视为抛弃其寄投之商品。虽未经通知,但在寄送後逾
一个月未经消费者表示承诺,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费者得请求偿还因寄送物所受之损害,及处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费用。
可见得,你在实体店面所买的东西,也不是所有的货品都适合七天监赏期,蛮适合葛罗里
、台湾麦克、ALE的。
7-11店员:请问你要什麽?
消费者 :我要大亨堡?
过了一小时
消费者 :我要退钱(出具发票)。
7-11店员:我不能退你钱。
消费者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我有七天的监赏期。(热狗放七天吗?)
7-11店员:*!$#^&%$(&^%*$#&$#@*$
http://www.nthg.gov.tw/consumer/page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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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3.143
1F:→ feri:推热狗放七天.. 推 219.91.57.251 06/14
2F:→ Elegist:这不是邮购,也不是访问买卖呀... 推 61.224.100.178 06/19
※ Yupik:转录至看板 Model-Agency 04/23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