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yRyu (眩惑之龙)
看板Anti-ramp
标题刚收到的转寄信
时间Wed Oct 30 17:39:24 2002
以下为内文,不知其真伪,若有人贴过了就抱歉。
案例一 : 没有打电话回来取消就表示你要订阅
各位,我本是台新银行VISA的用户..使用了约4年。平常台新银行都会寄
一些邮购或介绍商品的目录给我两个月前,我开始收到台新银行寄的『女
性看的杂志』(我忘了名字)我当作是广告介绍也就丢在一旁,结果收了
几期以後,发现竟然开始以订阅杂志的名义扣款....
我打电话去台新问,他们的回答是:当你收到杂志,如没有打电话回来取消
就表示你要订阅。这是什麽时代,台新银行还搞这种飞机,如此的强迫推销
方式,是不是我有收到的垃圾邮件都要一个个的仔细看?而且打电话抗议後
,竟然只是取消订阅,而不是取消我不承认的扣款...这种台新银行....虽
然杂志一本40元,但是我感觉到我的尊严被践踏。当大家要申请信用卡时也
请多考虑一下吧
案例二 :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回公司,就视同购买
很多年以前,我那位朋友(以下简称A小姐)订了读者文摘一书,期间该杂志便
不断的寄一些垃圾型录给她,她的处理方式跟上面那位先生一样,不予理会。
可是呢他的另一半在所有的垃圾型录中相中了一套CD,且可以试听十天,於是
下了订单订购,也付了钱喔 !
可是恶梦便开始了,原本他们只想订一套,因为那一套实在不怎麽样,而且价
钱相当贵一点都不物超所值,又不好意思退,只好付钱罗 ,没想到过一阵子 ,
该杂志没有经过她同意便擅自又寄了一套百科全书给A小姐,
於是A小姐便打电话给读者文摘,说明不想订阅,很绝的是,读者文摘要她将该
产品以挂号寄回。天啊,那麽一大套的书要她用挂号寄回,光是邮费就不知道
是多少钱了?且要花时间去寄,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回公司,就视同购买,
OK,A小姐便这样认栽了!?没隔多久,读者文摘又寄了另一套给她,也是同样未
下订单,未曾订购,这回A小姐火了,又打电话给读者文摘,说明并不想购买的意
愿,而对方所给予的回答仍旧是一样,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回!A小姐说,可不可
以停止再寄了,她实在不想多花时间和金钱去处理这件事,对方也爽快的允诺说
好,於是A小姐心不甘情不愿的寄了回去!以为恶梦就此结束,过了没多久,读者
文摘又依相同的手法寄上了第三套,A小姐真的火冒三丈了,因为前 前後後她不
知花了多少钱去寄了,而且表明不想再订购,而读者文摘像是吃定了人似的,一
而再再而三的寄东西给她,难怪她会火大,这次A小姐很生气的打电话抗议,没想
到却换来对方的冷言冷语,且态度相当恶劣,A小姐说她要将此事投诉消基会,接
电话的小姐说"好啊你去投诉啊 "各位,这样的杂志社,你们还敢订吗?
遇此问题的 解决方法是
1.将邮寄来的资料详细记下,例如收到的时间,寄出的邮局等,至少应该都会
有包裹或挂号的号码
2.到邮局去买存证信函一式四份,把话说清楚,例如:某月某日收到贵公司寄
发之某物,挂号单号为某号,本人并未订购该物品,请贵公司详察,并於本存
证信函送达日起三十日内,尽速派员取回。依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
,本人不负保管义务,如有毁损由贵公司自理。如需本人将该物品寄回者,请於
七日内将邮资(看他寄来时贴多少邮资及处理手续费(另加100元)共计某元,
现金袋寄至某地址某人收。逾三十日者,依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视为
贵公司抛弃该物品,本人将予以自由处置。切勿自误!
3.副本写消费者保护协会
4.到邮局去寄出,则邮局会留一份(邮局存证用),一份寄去该公司(这份一定
要寄),一份自己留存(千万要收好至少留存五年),一份寄消费者保护协会(
不寄也没关系)接下来就高枕无忧了!有人用这个方式成功的处理了六个案例,
谨供大家参考!
如果这是真的,那我想问的是,只能用消极的办法(像叫他来拿书,寄存证信函等等)
,没有比较积极的办法给予什麽处罚吗(像无故骚扰订户等行为)。
又,不用花钱寄存证信函,直接等30天过後,大方地将书给吃了,法源上应该没问题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