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yu (...)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全家便利商店
时间Sun Aug 4 17:23:07 2002
※ 引述《deadchen (陈死亡)》之铭言:
: 环保署有规定
: 每个单位不能提供厚於0.06公厘的塑胶袋.
: 店家也不可以因为提供塑胶带而跟顾客索取额外的费用
: 全家这样多收两块是不是违法.
或许是您误会了?
环保署的意思是, "不能提供"厚度 0.06 公厘以下的购物用塑胶袋.
然後, 不得"免费提供"厚度 0.06 公厘以上的购物用塑胶袋.
再者, 一般商家目前是还没开始实施的喔. 目前实施的是公家单位的.
然而, 虽然还没实施, 但是全家如果改变政策...
难道有法令规定, 商家得免费提供塑胶袋?
这是环保署的公告:
二、购物用塑胶袋限制使用实施方式:
(一) 购物用塑胶袋系指提供消费者装提其购买商品所需之塑胶袋。
(二) 限制使用对象不得提供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
(PVC)等成分,经由吹膜、压延或挤压加工成型,且厚度未达○‧○六公厘之
购物用塑胶袋。
(三) 限制使用对象不得免费提供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
乙烯(PVC)等成分,经由吹膜、压延或挤压加工成型,且厚度达○‧○六公厘
(含)以上之购物用塑胶袋,且购物用塑胶袋之售价不得内含於消费者所购买
之商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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