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911 (我和小沛去玩耍)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请问葛罗里的解决方式
时间Sun Apr 28 20:51:10 2002
※ 引述《luj2 (多事之秋)》之铭言:
: 唉 之前我就po过我的亲身实例了 虽然被m起来 但还没进的样子
: 我再来解释一下吧
: 1.书展购书不算访问买卖:因为台北市议会消保官们曾经因为我的例子而讨论过
: 消保官这麽跟我说的时候 我的心情down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很有争议......
但是如同前面曾经有网友提到
想要说服法院在书展里头成立一个「访问买卖」是需要证据的
毕竟一般而言,在书展里里的买书行为通常是像在书店里头买书一样
: 2.未满20岁契约不成立是肯定的但如果你持续缴款达一段时日 代表你已经默认了
: (虽然事实并不是如此 但是这是对方一个很有利的点) 因为我当时缴款缴了五个月
: 刚好缴到我满20岁那个月 之後才想到找议员助理帮忙 消保官说在这方面很吃亏
: (不是说缴到成年吃亏 而是缴太多个月了 当时也被骂 既然不想缴 就不要呆呆的缴)
消保官真的认为「持续缴款一段时日 代表你已经默认....」
然後可以藉此排除民法79条吗?
如果消保官真的表达这样的意见,我觉得很有问题!!
因为民法79条所要保护的正是未成年人因思虑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不应该有所谓契约当事人默认的问题
如果对於相关的法律处理有问题
欢迎各位在每个星期六的下午到「台大法律服务社」寻求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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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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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广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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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看到头上那一片小小的天空....然後,转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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