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ting (认真学好日语去日本)
看板Anti-ramp
标题关於"叫警察"篇
时间Tue Apr 23 14:21:02 2002
看到大家的讨论
也让我得到了许多讯息
的确
我还没有弄懂法律相关问题
就这麽直接地对抗店家
完全不计後果的作法
可谓相当冒险
但另一方面
"叫警察"
是店家先叫的
那...我的疑虑担忧我也有说"西门丁的店家是有可能跟汉中分局挂勾的"
所以安全起见...自然会想到要找大安分局
至於管辖权的问题
我想...以事来论发生在汉中分局没错
但是...以关系人.当事人来论...三个女生都是大安区的居民
或许....就是我不懂法才空有勇气吧:P
而关於可不可退这个问题
我想...在我的观念中...
能买就可退...
事实上我不认为当初我们退的立场是无理取闹
我们是当天买了...且没有使用...也没有损坏其商品的状况下
要求退货
有版友提到现在的三越..爱买..都给退了
那换言之...消费者买了商品
的确是有权利退换的....不是吗?!
且..."退换"...其中的"换"我们是有尝试过要换啊
那.......如果真没有东西可换.....
为何消费者就该牺牲1600元去换一些""原本自己不需要且不喜欢""的商品呢??
经过了那麽多事情
得到了那麽多经验
我并不是鼓励大家这样的作法..
但...请不要认为这样的事件只是吵架
因为这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周遭的状况
不论你看到这篇文章
是站在买方还是卖方的立场
我相信权利和义务都是必须兼顾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浅见...
错误必然很多...
请指较
谢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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