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强哥)
看板Anti-ramp
标题[公告] 非好店板 (Anti-ramp) 板规 (2006/02/28)
时间Wed Feb 28 13:49:55 2007
非好店板 (Anti-ramp) 板规 2006/10/24 制定
2007/01/15 修正
2007/02/20 修正
2007/02/28 修正
1. 本板英文板名为
「Anti-ramp」,中文板名昔称「黑店板」,惟对於
「黑店」尚无精准的定义,故今中文板名改称为
「非好店板」,以杜
争议。
只要板友认为店家不够好,未达消费者期待之应有的合理标准
,即符合本板板旨,而可PO文分享之。
2. 本板板旨:
本板之目的在於提供本站使用者发表及回应文章之空间,以揭发黑店
(非好店)之恶行,使非属好店之企业经营者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
待个别或整体消费者之事实能公诸於世,为人所公评,使黑店(非好
店)之资讯透明化,进而以公众之力量监督,以达打击黑店(非好店
)、使黑店(非好店)营业额下滑,甚或倒闭之目的。
3. 板主得删除不符板旨之文章。
4. I 禁止:
(1) 注音文 (若仅为语气词则除外)
(2) 不选字文 (不选字明显连篇者)
(3) 公告文 (公告只有板主能用,板友不得使用)
(4) 粗口文 (脏话,包括「他*的」之类之隐射性用语)
(5) 人身攻击文章(如指涉某人为小白、脑残、猪、狗等等,及其他
谩骂、诽谤、侮辱用词)
(6) 闲聊文章 (已与讨论主题无涉,纯属使用者间聊天的文章)
(7) 广告文章 (文章内容意在为特定商家图利者)
(8) 闹板文章 (影响本板秩序、挑衅板友之文章皆属之)
II 违反前项各款规定者,板主将
迳行删文。情事严重者,板主得
给予劣
文,并得将违反者
送入公海。
III 若为转录文章(例如从黑特板转来者)有违反上述禁止者,请转文者
主动自行编辑该文符合本板板规。否则板主将一视同仁,直接d文。
4-1 I 使用者欲嘘文者,同篇文章限嘘文三则;如欲嘘文之标头超过三行,
则须使用→符号,不得再使用嘘文;如内容过长,请直接回覆文章。
II 同一使用者,於同一文章内,使用嘘文标头超过三行者,由於板主无
权删除嘘文,故板主得将违反者
送入公海。
5. I 如以推文(嘘文)发表:本板规第四条第一项各款所列之禁止内容者
,由於板主无权删除推文(嘘文),故板主得将违反者
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处分者,如再犯板规,则不再施以警告处分,迳送公
海处分。
III 送公海限於一周(从处分公告时起算,计一百六十八小时整),并於
期间届至後由被处分人寄信通知板主,再由板主解其水桶。
6. 板主有随时更新及适用板规之权限。
7. 板主执行板务如有过当或违反执行板务规则之事情,使用者得至购物
名店街组务版或PTT行政法院申诉之。
(注:板规 4-1 条,因尚无统一意见,暂不施行。待投票後定其内容再实施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46.232
1F:推 iistar:"只要板友认为店家不够好" 这种个人主观认定会不会太宽松 02/28 22:01
2F:→ iistar:我想很多战文都是因为这点出来的 02/28 22:03
※ 编辑: legist 来自: 140.112.84.124 (02/28 23:19)
其实您说的很对,的确「只要板友认为店家不够好」的主观成分是很重的。
个人这里向您(包括所有的板友们)说明,为何要如此定义,以及板主的难处。
一、原来本板叫做「黑店板」,然而因为许多板友分享的店家并不算黑,却
的确不是什麽好店家,而遭到许多义愤的板友围剿批评。然而店家即使
不黑,但该店家不是好店,也是事实,故才更名为「非好店板」,板规
第一条定有明文。
二、本板的目的,第二条亦有明定,就是要让消费者别再被黑店或非好店欺
负了!才希望大家在遭遇到不好的消费经验时,可以积极主动地将该店
的不好的地方公诸於世,警示板友们别再重蹈覆辙了!所以之前我们将
定义放的更宽松,将板名改为「非好店板」,绝对更有益於消费者!
三、然而,撇开了「黑」与「不黑」的争论,本板正名为非好店後,仍然存
在着「这家店不好」与「这家店没有不好」的争论,也就是说,不管是
要区分前者或後者,皆存在着主观上的认定。也就是说,不管板名板旨
怎麽改,我们都不可能跳脱每个人对於某店的主观印象的。就像是一个
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每个人的主观意见都不可能全部相同,更何况一家
店是非好店(黑店),或者不是非好店(黑店),都一样是主观认定。
四、何况,战文之所以发生,窃以为跟「个人主观认定太宽松」没有关系。
过去还是黑店板的时代,战文似乎比现在还多,甚至因战文太多,还曾
经一度完全禁止板友嘘文(并且在禁止嘘文的板规下,仍然战文不断)
,相信长期支持本板的板友们一定都还记得这些事情。
五、另一难处在於,如果我真的要明定出一个客观的标准,我必然是就我主
观上认为非好店的标准为何,来订出一个标准。板上一定会有板友不认
同由我个人的主观标准所订出来的「客观标准」,又或者我订出的标准
不够完整而遭到非难,那麽我又该如何处理?如果仍就以我个人的标准
作为本板的「客观标准」,那麽肯定会被批本板为「一言堂」;另,若
依今标准,又备受质疑:这种个人主观认定会不会太宽松?此两难也!
六、两害相权取其轻,个人不欲也不能将本板变成「一言堂」(纵使我个人
一直坚信自己对「非好店」所认定的标准是绝对正确的),必竟这里不
是我的个人板,而且共同由所有板友所建构的分享园地,两害之下也只
能够选择现在这个原则(即使它绝对有缺点,然已经是相对较佳者)。
七、当然,或许是个人智能有限,没有想到两全其美的方式也说不定。若板
友有更棒的意见及方法,请与我分享!找出问题点很容易,发现解决之
道却很困难。希望板友们不仅能告诉我问题在哪(通常我也能看出问题
),若能一起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受惠的将会是所有的板友!
板主 legist 敬上
※ 编辑: legist 来自: 61.229.44.150 (03/01 22:47)
3F:→ iistar:我想板主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1.没有人能做到真正客观 故要求 03/02 17:48
4F:→ iistar:他人客观是很无理的事情 但不能因为很无理就同意如此主观的 03/02 17:49
5F:→ iistar:认定标准 03/02 17:54
6F:推 TaiDa: 楼上也只说了 不能同意如此主观的标准 那什麽标准才OK? 03/02 17:59
7F:推 legist:我认为现在的标准是可行且合理的 若板友能给一个更好的标准 03/02 19:02
8F:推 legist:我当然会欣然接受 但若仅认为不能同意现况 我亦无从改善起 03/02 19:03
9F:推 legist:小的不才 也敬请更有智慧的板友 给我们一个更棒的PO文标准~ 03/02 19:05
10F:推 fireflyyen:板主要不要考虑在置底放一个 检举区 管理上会更方便 08/17 18:21
※ 编辑: legist 来自: 218.167.164.190 (09/06 01:30)
11F:推 mjuki:话说,版主是否该把文收到了阿?很久没更新了说... 10/02 20:29
12F:→ legist:板友说的好,我想更新久矣...无奈烟酒生时间太少呀 唉 10/24 23:03
13F:推 shiena:版主请看7464篇与7490篇 callli78 的不当嘘文 ... 12/07 17:00
14F:嘘 iloveGoogle:版主版规定假的,版主害怕群众压力,版主没担当 01/15 15:02
15F:嘘 iloveGoogle:版主欠缺思考能力,版主容易被牵着鼻子走,版主不英明 01/15 15:04
16F:嘘 iloveGoogle:没种啦~ 是非不分只怕被公干的无卵版主,烂咖! 01/16 03:47
17F:嘘 iloveGoogle:像你这种人喔,这辈子最大成就大概顶多就是当个版主啦 01/16 03:49
18F:嘘 iloveGoogle:这麽没胆识的人,出了ptt就不属於你的世界了,哈 01/16 03:52
19F:推 ffwind:楼上的 你可以再过分一点没关系 01/16 06:02
20F:推 HiddenGuy:只会躲在底下乱嘘文的好像也没好到那里去.. 01/16 06:39
21F:→ HiddenGuy:嘘的那些话 把一些字词换一换也可以用在本人身上.. 01/16 06:39
22F:→ HiddenGuy: ^嘘文的 01/16 06:40
23F:推 leeeric:笑,iloveGoogle可能不知道版主是什麽科系的XD 01/16 08:59
24F:推 xufunny:有人的爱攻击 说话水准又超低的 01/16 09:33
25F:推 KDTD:对板主人身攻击乾脆直接永久公海好了~~颇有见笑转生气的fu~ 01/16 10:22
26F:→ KDTD:爱估狗先生~~还先自问自己能不能走出bbs的世界好了 01/16 10:23
27F:→ xyz60012:帮补咧 嘘啥嘘 说话真没水准 连国小生都比你有气质 01/16 11:44
28F:→ Matsuzaki:楼上你这样讲他会说你人身攻击XD 01/16 12:01
29F:推 NTPUslave:你攻击力好弱 01/16 13:09
30F:推 GloveO:版主是什麽科系的阿...你攻击好弱XDD 01/16 13:28
31F:推 ma1016:爱辜狗出了ptt还敢这样嚣张吗?这我也蛮想知道的 01/16 14:33
32F:→ ma1016:没xx又爱乱xx 阿 我没有骂你喔 01/16 14:33
33F:推 youvegotamai:嘘的人可能不知道版主出了PTT有多强 快笑死我了 01/16 18:49
34F:→ jean0914:揪竟 爱辜狗先生出了PTT之後又能多强呢? 01/16 19:55
35F:推 winddolphin:...你攻击力好弱 XD 01/17 13:01
36F:→ una0909:这个版根本没用,一堆乡民自以为是神 01/28 10:42
37F:推 sleepingabcd:楼上自以为神吗? 02/02 02:33
38F:推 imfafa:腥世界的神 03/19 17:06
39F:→ is1128:这篇如果到卡片版,应该被嘘得很严重..... 05/06 08:30
40F:→ is1128:推错..........Orz 05/06 08:30
41F:嘘 qwaszxc:当奥客还虎滥,嘘你 08/04 23:49
42F:→ qwaszxc:惨,嘘错篇@@ 08/04 23:49
43F:推 qwaszxc:推回来QwQ 08/04 23:52
44F:推 royalblue08:大推 腥世界的神 09/01 00:18
45F:嘘 loveflames: 01/23 23:05
46F:→ loveflames:嘘错 01/23 23:05
47F:推 chanhan:嘘啥嘘,你又能订出甚麽客观条件?在那里自以为 06/03 22:22
48F:嘘 GTi:我非常赞同ilovegoogle 这个版(版规)及版主非常黑(不好) 07/18 16:25
49F:嘘 GTi:不算黑还能够被归类非好店, 乾脆管它黑不黑都是黑, 标准在哪? 07/18 16:32
50F:嘘 GTi:多数人都是人云亦云 看多数人在骂就跟着骂 缺乏判断 07/18 16:44
51F:→ GTi:这社会能够仗义直言的人是非常少的 希望大家能匡正社会风气 07/18 16:45
52F:→ GTi:请有足够判断後再做适当的批评 希望下一任版主有足够智慧 07/18 16:49
53F:推 nadoka:好像其他板就不是人云亦云一样 07/30 04:17
54F:→ nadoka:与其看推荐文(搞不好是请人打广告) 我宁怨来这避开雷点 07/30 04:18
55F:→ legist:楼上GTi板友曾於在下2007年3月15日所发的"诚徵新板主"的文 08/03 10:31
57F:→ legist:推 GTi:昨天将版规手写了一遍 2张A4 我可以帮什麽忙吗 08/03 10:33
58F:→ legist:如今认为:"这个版(版规)及版主非常黑(不好)" 以及 "希望下 08/03 10:34
59F:→ legist:一任版主有足够智慧" 我想不如GTi板友可以来自介一下, 有热 08/03 10:34
60F:→ legist:情管板的话, 2007至今也两年多了, 可以快来自介应徵板主 ^^ 08/03 10:36
61F:→ phczs:我是bbs新手上路,进来了解版规,看见烟硝弥漫y 08/07 09:25
62F:→ phczs:多数人都是从自己的主观意识中认定何谓客观,当版主不容易 08/07 09:35
63F:→ phczs:不合人意会被批引战,迎合众意又显狗腿没原则,加油啦 08/07 09:40
64F:→ jayjay6125:修很大 修不用钱 08/12 16:40
65F:推 Matsuzaki:d板大,请见本板 12381 10/01 14:32
66F:→ Matsuzaki:然後按end 10/01 14:33
67F:→ ffwind:滴管就完全无菌吗? 当然不是阿??? 看看你的保存环境吧 11/12 17:39
68F:→ ffwind:哈 我推错篇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1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