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byoak (南无蜜栗多哆婆曳娑诃)
看板Anti-Cancer
标题Re: [分享] 当10个月的抗癌家属的总结
时间Mon Dec 15 17:55:02 2008
我们是同样的病患家属,(父亲晚期肝癌、蕾莎瓦)
谢谢你一路来曾提供给我的建议和分享。
※ 引述《parus (被当的法师学徒)》之铭言:
: 标靶药物的结果有三种
: 缩小肿瘤,控制肿瘤成长、无反应
: 无反应的比例,远比药厂宣称的高很多
: 无反应的话就可以停药了(三个月後reivew)
我也可以总结蕾莎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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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莎瓦,bye-bye!
服用蕾莎瓦共67天,在接受两次血检和一次电脑断层後,胎儿蛋白飙升
一倍,肿瘤长大16-17%,医生正式宣告蕾莎瓦对控制家父肝癌肿瘤「无
效」。也就是我们得跟蕾莎瓦说bye-bye了!
当然,家父的抗癌之路还没结束,就算这第三线的标靶也走绝了,病人求
生意志依然很强烈,所以我陪父亲病老死这漫漫一程,也还会继续。人、
动物或有机体终会死,而情将不灭。抱持这信念,往前一步一步坚定走下
去!
回首跟蕾莎瓦结缘这条路,该是做个总结的时候了。希望我们的经验,对
其他病友或家属在遇到类似情况,百般烦恼和无限忧虑时,能起点帮助。
几个想到的重点:1. 这药很贵,2.副作用不小,3. 反应的机率也很低。
4. 有仿制药。因为这四个点几乎是相互缠绕着,所以在最决定时,才会有
诸多挣扎。
现在想起来,有些挣扎根本是偏执作祟,是不必要的。
首先,这药很贵。我听到最贵的是网友说某私立医院1颗2000元,而问到台
湾最便宜的,是台中某药局一颗1480元。长庚系统12月跟药商取得降价,一
颗1505元。合理的估算,蕾莎瓦这药,大约就在1500~2000元之间。(未来
若有新药上市、竞争,可预期会有更大的降幅。)
如果有保险或是所得税列举扣除额的考虑,请直接在医院拿药。而且不要为
了几百元的价差,就换医院、医生。罹患癌症,在询问过第二、第三医嘱後
,得跟定一个您信赖的医生。因为癌症,尤其是晚期癌症,需要内、外、放
射科,整个医疗团队的协助。一直更换主治医生,对病人并不会更好。
面对贵煞人的药,一般小康家庭,听到一个月18~20万,应该就会选择放弃
。不要放弃这麽快!至少,试过了两个关卡再说:副作用和反应机率。还没
过这两关,我花了太多心神在担心,假若父亲可以幸运吃好几年,我要去哪
里筹钱这种问题。一步一步来!别做太跳跃的思考。钱筹了,药却不能吃,
不是很荒谬吗?
副作用在第二个星期会陆续出现。有些病人在这个阶段,就得放弃。(也就
是,一开始「只需」准备两个星期的药钱即可)。在第二个月会做评估,如
我父亲,差不多两个月後就不用吃了。回首来时路,在评估有无反应之前,
其实直接跟医院买药就好。约准备40万。
蕾莎瓦之前是瓶装,一瓶120颗。有些医院规定,未开封可以退回。换句话说
,开封後,就不能退。如报导所言,标靶药是比黄金还贵的药,就算病人往生
了,家属都舍不得丢。现在改成铝箔包装,可以一星期一星期买,就没有囤药
风险的问题。
关於副作用及缓解方式,大陆官方网站有一个还不错的pdf档案,可以去下载
http://www.bayernexavar.com.cn/hp/index.htm?mod=content&a=d&id=47
父亲在适应副作用这个阶段,几乎样样都碰到。很讽刺的,副作用都来了,正
作用却没出现。总之,该先做的口腔治疗还是要做,这也适用於要做化疗的病
人,口腔保健可以避免口腔黏膜因化疗或标靶变脆弱时,受细菌入侵、枉添折
磨。蕾莎瓦最恼人的副作用,大概是手足症,起丘疹、红肿、脚底痛。这些可
以准备保湿乳液、保暖袜、每天泡热水等等缓解。(网友推荐杏化润滋霜,每
晚用温热水泡脚,脚皮软化後,涂抹之。)
通过两个月的观察,这药物也只有六个月的中数平均表现。这才是考虑仿制药
或地下捡药的时候。
仿制药前文写过,不赘言了。因为经济因素,替换仿制药是一途。请先取得主
治医生的同意。秘鲁生产、大陆技术,应该很多医生会反对(至少不愿意背书
)。幸运的话,可以吃一、两年啊。这就是百万药价差的考虑了。
再说一次,台湾目前(2008.12)卫生署依然还未通过蕾莎瓦用於晚期肝癌。就
算通过了,考虑成本效益,健保给付也不太可能。跟药商取得像大陆慈善计画
那样的协定,是比较可行之路。
另外一个选择,相对於地上请愿运动,我戏称为「地下捡药活动」。因为蕾莎
瓦2005年在美国就已上市用於治疗晚期肾癌,且是采用一瓶120颗的包装,可以
推论,全球有多少往生病患家属都有剩药。善用google,你会发现惊人的数字
。半价、三折、一折......这是游走法律边缘的捡药活动。卖这种剩药在台湾
是违法的,捡药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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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手边仍有百余颗蕾莎瓦,目前当安慰剂在服用。
我会遵照当初版友赠药给我时,我的承诺,
在父亲不用之後,免费捐出。(我现在没办法给确定时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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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多日志:贵煞人的蕾莎瓦
http://blog.roodo.com/emmao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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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70.228
※ 编辑: tobyoak 来自: 219.91.106.45 (12/15 22:04)
1F:推 elaine0129:卖剩药?姑且不论合不合法...我好奇的是 没有期限问题똠 12/16 16:25
2F:→ tobyoak:蕾莎瓦保存期限是30个月。供参考~我并不鼓吹捡剩药 12/16 18:18
3F:→ tobyoak:再补充一下:许多剩药来源来自对岸,其2007年9月上市 12/16 18:21
4F:→ tobyoak:不过据说对岸假药盛行 12/16 18:22
5F:→ tobyoak:google一下有赠药机会...我猜欧美用这药的多有医疗保险吧? 12/16 18:25
6F:→ tobyoak:个人捡药经验: 台湾优先>欧美>大陆...纯个人经验 12/16 18:26
7F:推 parus:我个人的经历是 医生会把这药「无限期」的让病患吃下去 12/18 23:40
8F:→ parus:我家老爸足足吃了六个月 即使在第三个月ct照到多了一颗5cm 12/18 23:42
9F:→ parus:的肿瘤 也就是无疗效的情况下 是以我才会特别写出3个月的观 12/18 23:43
10F:→ parus:察时间 未必每个医生都会检视这项花费是否可以省下 停药与否 12/18 23:45
11F:→ parus:牵涉很多因素 对病患对医生都是 只是提出此点以免资讯不对等 12/18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