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网站:
http://magazine.sina.com/chinatimesweekly/1536/2007-07-31/ba37351.shtml
~迎向阳光 永不放弃~
癌症不是绝症,勇敢对抗癌症,
让自己的生命活得更加精采,是每个癌症患者的权利。
"如果老天愿意给我一样礼物,我希望能够得到一张回到过去的来回车票,把我最锺爱的
布偶送给邻床的病友,在他还未往生的时候,满足他渴求的心愿,也弥补自己未能及时分
享的抱憾....."。这是从九个月大却罹患视网膜母细胞瘤,住院五年,失去一只眼睛才从
死神手中夺回生命自主权的芯瑶,在一篇文章中透露出她的希望。虽然芯瑶只有一只眼睛
能看见,但是她认为,自己不是"少了一只眼"而是"还有一只眼"。「相信就会看见」,芯
瑶说,我会快乐的看尽这美丽的世界!
如果你是抗癌斗士,请与我们一同迎向阳光,感动社会上其他的癌友,用爱抗癌,永不放
弃!
获选为第一届抗癌斗士的生命勇者,将可获得五万元抗癌奖励金,实现你的梦想!
活动目的:
透过抗癌斗士选拔活动的过程,让癌友们勇敢抗癌的精神与对生命的热忱,感动更多罹癌
患者,也能勇敢面对生命的考验;并且号召国人更重视癌症与关怀癌症病友。
活动时间:
1.癌友报名与推荐:8/01-9/30
2.专家学者评选:10/01-10/15
3.癌友心情故事制作:10/15-11/15
4.颁奖典礼:12/1
徵选条件:
1. 罹患癌症治疗中或已康复之癌症病友。
2. 任何类型的癌症皆可,但须有病理证明资料。
3. 以文字(电脑打字,Word,A4,email传送)或录影(影带以电脑能开启观赏的格式寄到
基金会)方式说出自己的抗癌心情与小故事。
获选者权利义务:
1.每位获选抗癌斗士可得到新台币五万元的抗癌奖励金。
2.参加抗癌斗士选拔结果的颁奖典礼。
3.所有投稿之文章及照片,授权本会运用、重制做为抗癌文宣与特刊报导内容。
4.未来一年在允许时间内配合基金会公益抗癌活动的参与。
5.不得滥用抗癌斗士名义进行个人利益之行为,如造成基金会名誉或实质受损时,基金会
有权取消抗癌斗士头衔并追回抗癌奖励金,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洽询网址:
http://www.canceraway.org.tw
洽询电话:(02)8787-9907 #205
主办单位:财团法人台湾癌症基金会
协办单位:远雄人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罗氏大药股份有限公司
※ 编辑: eringlu 来自: 220.133.103.56 (08/31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