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wx (归蝶 我是小丑兔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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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梅妈被正式颁令破产 拖欠近230万律师费
时间Fri Apr 27 18:45:25 2012
【明报专讯】已故歌手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为跟梅艳芳生前立下的基金争夺逾
亿元遗产,不惜斥巨资打官司,更将案件打至终审法院,最终梅妈被判败诉,更欠下近
230万元律师费。每月获15万元生活费的梅妈,多次指控对方不专业而拒绝付款,但高院
法官指她无理据,昨正式颁令宣布梅妈破产。
指控律师行不专业拒付款
梅妈於08年聘请赵司徒郑律师行处理争产案,同年梅妈在原讼庭被判败诉,律师行一直向
梅妈追讨逾220万元律师费但不果,翌年遂入禀高院向梅妈索偿;其间,梅妈指控对方不
专业,没有依她意见提出案中证人串谋作假证供的指控,又指律师行当初承诺只会收130
万元律师费,余数则在案件胜诉後始收取。但高院法官昨裁定梅妈的指控没有理据,除非
有实际证据,否则律师行不应依梅妈的指示,向他人作出严重的串谋指控,结果裁定梅妈
败诉。
高院法官话理据不足
然而,梅妈仍不肯在裁决後缴付欠款。赵司徒郑律师行於去年6月入禀高院,申请「梅妈
」破产,并指由於追讨讼费亦要花钱,梅妈的欠款总数达226.4万元。法官昨颁下判辞,
指涉案的款项已没有可争辩之处,梅妈理据不足,正式颁令宣布梅妈破产。
生活费7万增至15万
梅艳芳於03年病逝,遗嘱订明梅妈每月可领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梅妈04年要求法庭
判处遗嘱无效, 「终极」上诉亦被终审法院驳回。梅妈的生活费其後由7万增至15万元,
当中3万元由遗产管理人代为直接还债。梅妈多年来向涉及遗产官司的人提出不同类型的
诉讼,多败诉收场,须付沉重讼费,09年梅妈曾向法庭透露逾半收入用作还债。
【案件编号︰ HCB3777/11】
新闻来源:
http://hk.news.yahoo.com/%E6%A2%85%E5%AA%BD%E8%A2%AB%E6%AD%A3%E5%BC%8F%E9%A0%92%E4%BB%A4%E7%A0%B4%E7%94%A2-%E6%8B%96%E6%AC%A0%E8%BF%91230%E8%90%AC%E5%BE%8B%E5%B8%AB%E8%B2%BB-21243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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