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ker (我看的角度是我的世界)
看板Angela
标题[新闻] 张韶涵闯红灯 拉娘作陪
时间Mon Nov 20 16:18:22 2006
张韶涵闯红灯 拉娘作陪
戴墨镜违规坏示范
【特勤组、王慧伦、程正邦╱台北报导】张韶涵与妈妈感情深,从小也是个孝顺的女
儿,母女常一齐上街,只是日前她们出游,张韶涵却没注意到行人号志上的红灯,拉
着妈妈就闯,除了让过往车辆紧急减速,还吓到张妈妈。
韶涵日前与张妈妈及助理出游,因她最近想装修住宅,午间先到重庆北路上的「今冠
建材行」挑磁砖,只见她在店内频嘟嚷:「地板磁砖要黑色的,桌面要白色。」主导
意见颇多,现场有人建议地板色调太暗不好,但她并未采纳。
看完磁砖後,她们又转到木栅地区办事,到了晚上过了用餐时间,张韶涵才匆匆准备
去林森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店用餐。她车子在附近停车场停妥後,众人准备过马路,只
不过当时是红灯、路上仍有来车,她戴着大墨镜像是没看见,拉着妈妈就跑。
唱片公司代致歉
她不依号志横越马路,路上行车也急忙减速让行,张妈妈也被她吓了一跳。记者目击
,过马路前张妈妈其实已有抗拒,头先是紧张地不断来回张望,刚开始也却步,张韶
涵拉不动人,还频频回首看妈妈,违规又不留意车况,当场危险加一级。
对於她强拉妈妈违规过马路一事,唱片公司尴尬回应:「她确实做了不良示范,应该
向大家道歉,她应该是无心的。」
张韶涵最近行程满档,昨才刚结束大陆工作,二十五日又要赶到长沙开大型售票个唱
,个唱销售状况极佳,目前已卖到八成。
报你知 任意横越马路 罚锾360元
行人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者擅自穿越车道,依《道路交通管理处
罚条例》七十八条规定,可处新台币三百六十元罚锾。若不想缴纳罚锾,可在每周二
、四下午二时,或周六上午九时携带违规罚单及身分证明文件,至台北市交通大队(
台北市北平东路一号)接受两小时道安讲习。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http://0rz.tw/0525A 张韶涵(右)与妈妈感情好,两年前发片时妈妈也来站台。
http://0rz.tw/a424G 张韶涵(前)与妈妈逛完建材行离开。
http://0rz.tw/2123I 张韶涵(右)到了晚上还戴着大墨镜,不顾红灯号志及危险,硬
拉妈妈横越马路。
http://0rz.tw/4226D 母女俩脚步飞快,不一会儿就跑到对面人行道。
2006/11/20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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