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cklee (alessio)
看板Ang_Lee
标题[新闻] ■李安VS张爱玲---失色之戒
时间Sat Oct 20 07:09:22 2007
中国时报 2007.10.20
■李安VS张爱玲---失色之戒
李黎
李安的「色?戒」10月5号在旧金山一家电影院首映,一周後才在旧金山城和湾区其
他七家戏院上演。这次没有那种放映热门新片的大型院线加入,主因是「色?戒」被美国
电影协会评入NC17级,十七岁以下严禁入场;那些拥有多个剧场的大戏院一般不上这个级
别的影片,怕万一有十七岁以下的小朋友混进去,电影院可是要吃官司的。 美国的主流
影评多半譭誉参半,没有像对「断背山」那样的推崇。纽约时报的影评人Manohla Dargis
显然还读过张爱玲原作的英译,说「色?戒」的编剧们「吹胀了、用『性』膨胀了张爱玲
的原着,却没有加入任何心理深度,或者社会政治的力度。」对於这些负面的批评,反驳
的说法是他们未必看得懂那个时空发生在中国的事。这是有可能的,可是电影需要回应的
还不止於此,因为来自华人的质疑就不能以语言、文化、历史的隔阂作辩解了。
主要问题出在电影需要说服观众:女主角处心积虑参与暗杀男主角的行动,甚至不
惜牺牲贞操,却在关键时刻放走了他 ──为什麽?在张爱玲的原着里,有现场的「近因
」,也有回溯的「远因」。
近因,张爱玲洞澈地把当事人置身於情思恍惚的场景:买戒指的地方,行刺的现场
,「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王佳芝发现「他(易先生)不在看她,脸上的微
笑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
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
声,若有所失。」於是,「『快走,』她低声说。」
「在『她』看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真是既冷且酷,让死到临头的
女人还在自说自话,自以为男人温柔怜惜真爱上她了,於是临时意外演出捉放曹这出短戏
,接着却是一夥人头落地的大惨剧。
至於「远因」,张爱玲自己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这篇文章里说
得相当清楚: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远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陪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
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於同夥的一个同学。对於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
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她甚至於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
态。不然也不至於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然而电影似乎并不重视作者本人陈述的这个「远因」,而是不顾NC17的大忌,下了
重手铺陈男女的欢爱场景,来建构王佳芝对易先生从身到心动了真情;以致到了关键时刻
,面对璀灿夺目的粉红色大钻戒和动了真情的男人,就似乎是顺理成章地放他走了。
放走了易先生,王佳芝随後仓皇出奔,原着和电影又有一处微妙的差异:原着里,
王佳芝内心惴惴,既怕特务来抓她,又怕同夥人知情而疑心她;於是叫三轮车拉她到「愚
园路」──连她的同夥人都不知道的亲戚家,去躲几天避风头。电影里呢,她却是叫车去
「福开森路」──那是她和易先生买钻戒之前原先要去幽会的地点。所以,电影版的王佳
芝,放了易先生还不知死之将至,还想到「老地方」去会他呢。
◆
更严重的分歧在结尾。这已经不是怎样说故事的分别了,这是最基本的精神和原意
的全面颠覆。
且看张爱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里的夫子自道:
「易先生恩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她捉放曹放走了他,
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後还有这番遇合。』这
是枪毙了她以後,终於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
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
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小说里,易先生杀完了包括王佳芝在内的一批学生,摆平了日本宪兵队、其他的特
工政敌,洋洋得意的回到家里,从夫人的牌友马太太眼中(其实也是易先生自己的自视)
,看见他「脸上又别不住的喜气洋洋,带三分春色。」不止於此,他还筹划家里的善後事
宜,如何应付夫人:「好好的吓唬吓唬她,免得以後听见马太太搬嘴,又要跟他闹。」易
先生非但无悔无憾,还自得自在,说得再明白也没有了。
这才是搞特务的、尤其是替日本人作汉奸的特工头子的鲜活描绘,被张爱玲那麽冷
静的、理所当然地写来,读着才令人毛骨悚然。张爱玲自己便说:「『毛骨悚然』正是这
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
这麽重要的冷酷精髓,电影里却是哀感顽艳、温情漫漫:佳人已去,易先生坐在她
曾睡过的床上,深情款款地抚摸着床单,眼中好似还噙着泪,简直是「断背山」里那段最
感动人的一幕:活下来的一个捧着死去的情人的衬衫,哀伤凭吊,难以自己。李安忠於安
妮?普露的原作,却把张爱玲的原意做了彻骨的颠倒。
张爱玲写得极冷,李安却拍得极热。张爱玲的易先生自始至终无情无义,李安的易
先生却脱胎换骨了。
◆
汤唯真是会演,这整个是出戏中戏,她即便是在浓妆艳抹中也有一份戏外的纯真美
。接下这个角色时,她并不知道有暴露的床戏,在被李安说服的过程中,不知她可有类似
王佳芝为「戏」而「献身」的天人交战?她虽演出了昔时的怀旧之美,但穿起旗袍的风情
和身材──尤其是身材曲线,却远不及「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这是不符合张爱玲的叙
述条件的呀﹗看到电影海报已经暗暗吃惊於她的扁平,见到全裸镜头果然证实了原先的疑
虑。奇怪的是这样重要的条件不符,李安既不找替身也不作修饰弥补。易先生是个好色之
徒,这批爱国大学生才会想到用「美人计」;要勾引老奸巨猾、经验丰富的老手,王佳芝
必须具备「天使面孔、魔鬼身材」。且看张爱玲如何三番四次的重复强调王佳芝的丰满的
胸脯──这在张爱玲其他小说中是少见的,更可见其重要性:
「酷烈的光与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
「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眼前晃。」
「『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嚜,』他扪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
「一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
从打上海麻将的手法、宵夜,易先生办公桌上的一个茶杯,到重建当年法租界上一
百多家店面,李安真是下足了丝毫不苟的考证工夫;至於对原作细节的遵循,就连王佳芝
乘坐的三轮车把手上拴着一只纸紮红绿白三色小风车都到位了,却怎麽偏偏、竟然在这麽
重要的节骨眼上「失色」呢?
◆
「色,戒」原名就有丰富的双关涵义,「戒指」这个「角色」自然重要,但是重要
到什麽程度,负担着什麽样的任务?小说里,王佳芝因为怕被特工老手易先生疑心,故意
装作爱慕物质虚荣,开口问他讨戒指,所以看到那颗钻戒时,似乎并没有被镇慑住,反倒
有一份惆怅之感:
「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星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
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麽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如此美丽昂贵的小物件,却如此短暂,只是最後一场刺杀高潮戏的「道具」而已,
当然令留恋戏台的王佳芝心生怅惘之感。在那自怜自恋的感伤的瞬间,易先生的温柔怜惜
的神态给了她错觉:「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可怜王佳芝一直到死,都不清楚自己爱上易先生没有,只是在买戒指的那个恍惚如
梦的氛围里,被催眠似地以为易先生爱上她了。电影里无法铺陈这样委婉转折的心境,却
夸大利用了戒指的视觉效果,变成用来收买芳心的「压死骆驼的最後一根稻草」了。甚至
不惜改动了情节,让易先生主动给王佳芝一个惊喜,先叫她自己去一家神秘店铺挑钻石,
再陪她去取镶好的戒指……。一桩买戒指的事分两次进行,张力大减,难道为的就是让王
佳芝充份感受到易先生的款款深情?
◆
一个严肃的导演肯下重手拍暴露的床戏,甚至不惜被评进NC17也义无反顾,足以证
明这不是基於票房考量,而是相信剧情的需要。那麽剧情需要的是什麽呢?就是说服观众
:经由这样的激情欢爱,原先的政治对峙、国仇家恨都消融了;彼此这样激烈彻底的进入
对方的身体,肯定就进得了对方的心了。
真是这样的吗?现在大家都知道原作里的那句话了:「据说是民国初年精通英文的
那位名学者」(指辜鸿铭)的话:「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问题是有几个人细细看
了原作的上下文呢?张爱玲引用这句话时是王佳芝在自说自话、自我辩驳,所以接着还有
:「至於什麽女人的心,她就不信名学者说得出那样下作的话。她也不相信那话。」但还
是疑惑:「那,难道她有点爱上了老易?她不信,但是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因为没
恋爱过,不知道怎麽样就算是爱上了。」
连爱上与否都不确定,通过哪里到达哪里又怎能有定论?接下来的疑问是:那麽,
书里的王佳芝可有像电影里那麽销魂享受肉体之欢?
答案很清楚,张爱玲着墨不多但不容置疑:「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麽提心吊
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尤其筹划行刺这一回,她担心「在公寓里见
面,一到了那里,再出来就又难了。……怕店打烊,要急死人了,又不能催他快着点,像
妓女一样。」
这方面,书里的王佳芝确实很「敬业」,显然以安全稳妥为重,身体的「感觉」哪
里还顾得上。张爱玲也在〈羊毛出在羊身上〉里解释过「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
水澡」这句曾被「断章取义」的话,其实意思是「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
个目的」,因为「没白牺牲了童贞」,还加上一句「极其明显」。偏偏编剧们坚持的仍是
「通过身体到心里论」。
「通过身体到心里论」其实很危险,被误读的後果很可能会引出反女性的杂音。电
影里的王佳芝对她的「上司」老吴(那位演员表情过火,完全没有职业谍报人员的「酷」
),激动地表白易先生「像蛇一样」进入她的身体又钻进了她的心,让她很难再做下去了
。小说里虽然让王佳芝想到这句「下作的话」,但她又立即推翻了这个论点,理由很简单
: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男人她原先就讨厌,事後更讨厌他了。可是电影没有这段自我争辩,
如果被解读成男人用强暴的手段也可以征服女人的心的话,那第一场SM的床戏岂不是有被
严重误读的危险﹗
其实就电影论电影,就算李安另辟蹊径,创张爱玲所未有之新意,以极尽视觉冲击
力的激情床戏,来诠释一个女人对性事的觉醒与耽溺,进而顿悟了超越生命之爱……这是
电影导演再创作的权力,无人能以「不忠於原作」来干预。但创作出来的效果却是要留待
观众检验的:恣意的袒露并不丰满美丽的女体、蜷曲怪异的肢体方位,似乎很难说服观看
者这两名主角是在「欢」「爱」。重量级导演拍惊世骇俗的情慾戏,贝托鲁奇、大岛渚都
有过先例。比照大岛渚的「感官世界」,同是乱世男女的激情耽溺,「感官世界」拍得淋
漓酣畅,成就了一种强悍的情色美感。
「色?戒」床戏气氛营照最成功的地方,反而是忽然切出的对比:室外,是肃杀的
寒夜、警卫、狼犬……,强烈对照出室内不顾性命的交欢,效果竟比肢体语言有力得多了
。
◆
「易先生」的原型大概已经众口一词是丁默?了,虽然张爱玲的至交宋淇(林以亮
)早在一次访问中就提到过:其实这是一批燕京的大学生在北京干下的「杀汉奸」的故事
(见《印刻文学生活志》2007年8月号,符立中〈间谍圈,电影圈〉一文)。不过这个「
撇清」好像没有多少人理会,大家不仅跟郑苹如谋刺丁默?事件对号入座,而且还跟张爱
玲和胡兰成的关系挂上钩。电影就坐实了这个附会:编剧给有姓无名的老易取了个名字:
「默成」──默?、兰成。
其实拉进胡兰成并不合适,虽然同为汉奸,搞特工的丁和摇笔杆的胡到底有本质上
的不同──特工特务秘密警察这一类人,他们的特殊训练、心理状态和行事手段,使得他
们是另一类人种。这点张爱玲倒是很清楚,对易这种人绝对没有心存半点幻想,才会有小
说结尾那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句点。电影却把下完毒手後还沾沾自喜、自鸣得意的老牌
特工描绘成动了真情的男人──加上迷人的梁朝伟的「电眼」里那点若隐若现的泪光,任
谁也要心软了,自然而然相信:有半个多情才子胡兰成在里头呢。不过话说回来:书里易
先生对自己人到中年还遇上一个红粉知己的「沾沾自喜」,倒是隐隐有点胡兰成的味道,
李安反而错过了这一处。
◆
这是一个关於背叛的故事:易先生背叛了他的国家、背叛了救他的女人;王佳芝背
叛了自己早先的爱国情怀、背叛了她的同夥;易和王在面对「爱、不爱」时其实都是自欺
,在情感上背叛了自己。李安在一个访问中曾说,他是回应张爱玲的「感召」(calling
)而拍这部电影的,然而,在重新创造他的「色?戒」时,李安多少也背叛了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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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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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stanlyleu:李安最後还是相信人性最根本的东西 张爱玲到最後 不相信 10/2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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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miniko70:张爱玲的文风都比较冷冽~不过还是比较希望忠於原着 10/2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