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侦查兵苦手)
看板Anchors
标题[新闻] 播报行车纠纷 主播也挨告
时间Mon Feb 11 05:30:35 2013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81760.shtml
张姓妇人和高姓男子发生行车纠纷,不满对方以拍打车子等方式逼她下车,
将行车记录器画面寄到电视台播出;
高姓男子认为张妇和播报这则新闻的主播韩佩颖串通,控告2人加重诽谤,
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
检方调查认为,影片中看得出高搥打张妇的车子,张妇提供的资料没有造假;
韩佩颖是根据剪接後的资料陈述,报导曾徵询双方意见,新闻内容没有偏颇。
高姓男子指控,去年8月开车和张妇在台北市忠孝东路、新生南路口发生擦撞,
对方将行车记录器拍到画面寄到电视台;
事发後5天,韩佩颖以「夸张驾驶!不甘心遭撞?拦车动粗」的新闻标题,
报导行车记录器节录的片段,内容偏颇。
张妇向检方表示,当天高突然切入内线道、两车差点擦撞,她按喇叭表示抗议;
对方竟将车停在前方,扯她的雨刷、後照镜。
事後觉得自己很委屈、对方很恐怖,
希望这种恶形恶状不要继续发生,才寄画面到电视台,她并没有剪接。
高姓男子则称当初觉得被恶意逼车,才追上去并拦下对方;
他承认下车时态度不好,但对方都不理会。
後来电视台报导他超车、拦车过程,还经过剪接,中间那段都被删除,
所以认为对方和电视台串通这样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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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也该告写稿的记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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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nterhaha:三宝啊 意外吗? 02/12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