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Ac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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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联合:被控毁损债权 叶树姗判无罪
时间Sat Jun 20 04:50:04 2009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973015.shtml
【联合报╱记者苏位荣、杨起凤/台北报导】
2009.06.20 03:27 am
电视主播叶树姗替前夫背债四千二百多万元,债权人控告她到处捐善款涉嫌毁损
债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叶树姗捐出公益活动的主持费,是基於奉献心理,
并非要毁损债权,判决无罪。
大爱电视台新闻部经理叶树姗昨天说:「以前我觉得台湾的司法,是帮懂法律的
坏人欺负不懂法律的好人,如今总算可以证明不是帮那些人了。」她表示生活如
常,不受判决影响。
本案出现民、刑事判决不同调的情形。刑事庭判决叶树姗无罪,但民事庭法官去
年底却认定,叶树姗捐钱给公益团体,损害到债权人权益,判决这些公益团体必
须返还捐款,叶树姗再将钱还给债权人。民事部分,已上诉高院中。
叶树姗的前夫吴德坚十多年前曾开支票向人调头寸,叶树姗在支票後面背书,後
来支票跳票。债权人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查扣叶树姗每月薪资的二分之一,发现
叶树姗多次捐款给公益团体,认为她意图藉捐款逃避债务,损害债权。
法院认为,叶树姗以志工身分参加公益活动,主持节目不收费用,这些公益团体
以她的名义将主持费或车马费捐出,并未损害债权。叶树姗将剩余的薪资存入子
女帐户作为教育基金,也没有隐匿财产。
【2009/06/20 联合报】@
http://udn.com/
回顾.........
被前夫拖累 叶树姗出庭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973192.shtml
【联合晚报╱记者陶焕昌/台北报导】
编按:本文原刊於【2007-09-10/联合晚报/10版/影艺.彩经】
前新闻主播叶树姗的前夫吴德坚向台湾土地银行与陈姓女子借款4000多万元,当
时由她担任连带保证人,後来吴无力偿还,债权人改向她求偿,叶树姗以捐出大
笔公益捐款无力清偿债务,被控毁损债权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开庭审理。
叶树姗上午一袭白衬衫、蓝长裤出庭,模样十分清瘦。她就全案争点,出示传播
公司函文,表示并未恣意捐赠逃避债务;不过,她是否以公益捐款及隐匿主持收
入逃避偿债,当中涉及刑法356条毁损债权罪,全案将在下个月23日再度开庭。
庭讯中,叶树姗表示,她曾主持的「海峡两岸知识大赛」节目,事前即言明是义
务性质,但传播公司预算已编列,因此将节目主持费捐给法鼓山文教基金会所属
的佛教研究所,她并未实际拿到酬劳。
叶树姗当时主播新闻及主持相关节目,年收入400多万元,债权人於87年5月16日
提起强制执行她的所得一半偿债,後来却传她的收入已多次捐出公益捐款,无力
清偿,遭债权人控告涉嫌毁损债权。
全案於去年12月由台北地检署起诉,检方指出,叶树姗明知收入和银行存款,均
将成为债权人执行标的,却将被扣除一半的工作收入等款项隐匿於未成年女儿帐
户中,同时多次大笔捐款给各种公益团体和基金会,以致债权人无法执行。
叶树姗背债捐款 判公益团体吐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973193.shtml
【联合报╱记者苏位荣/台北报导】
编按:本文原刊於【2008-12-03/联合报/A1版/要闻】
大爱电视台经理叶树姗为前夫背债四千两百多万元,债权人认为叶树姗近十年到
处捐善款,却恶意躲债,控告叶树姗和廿个公益团体;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撤销她
的捐赠行为,创下公益团体要把捐款「吐」出来的首例。
这些公益团体包括慈济、法鼓山、世界展望会、妇女救援基金会、云门舞集、司
改会及前立委李永萍等,每笔捐款金额从一千元到卅一万元不等;法院判决这些
公益团体要将其中八十四万八百五十元捐款返还叶树姗,叶树姗再还给陈姓债权人。
陈姓女子向法院指出,叶树姗的前夫吴德坚曾开支票向她借钱,由叶树姗背书,
後来支票跳票,她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在八十七年六月确定,叶树姗和前夫的
仰南食品公司必须负连带责任,应还她四千两百零三万多元。
她说,叶树姗从不主动还债,反而从八十七年七月起到九十五年底,多次捐款给
慈济、法鼓山等公益团体,意图藉捐款逃避债务,损害她的债权。
法院审理时,叶树姗辩称,部分捐款是她以志工身分参加这些团体的活动,主持
节目,她不收主持费用,这些公益团体於是将主持费或车马费等,以她的名义捐
款,她并没有故意不还钱,这些捐赠行为不应被认定损害陈女的债权。
公益团体则辩称,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债权人知悉时起
一年内提告,陈女已超过法定的一年期间,无权再请求。
但法官审理认为,陈女是在去年一月才获悉叶树姗的捐赠行为,同年十一月就提
告,并未超过法定期限。
判决指出,叶树姗赠与的对象虽是公益团体,但民法规定只要无偿赠与行为有损
债权,就应撤销,不管捐赠的对象是谁;叶树姗的捐赠行为已经损害陈女的债权,
应撤销而「回复原状」,公益团体必须将捐款返还叶树姗。
叶树姗从八十七年开始捐赠,总金额一百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五十元。但因为民法
过去对於无偿行为并没有「请求权」的规定,八十九年五月五日修法才增设「回
复原状」的条文,因此叶树姗在修法前的捐赠,公益团体不用还,以後的捐款八
十四万八百五十元才须返还。
背债捐款 叶树姗:薪水早被对方查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973194.shtml
【联合报╱记者苏位荣/台北报导】
编按:本文原刊於【2008-12-03/联合报/A3版/焦点】
「我捐款给公益团体有什麽错?」叶树姗谈到这起官司,至今愤愤不平,她说平
常就捐款做公益、薪水早就被对方查扣了,根本没有故意损害对方的债权,「现
在,我到底可不可以捐款?」
叶树姗也对那些她捐助过的慈善团体感到抱歉。她说,那些慈善团体只不过收了
一点点捐款,却为了这件官司出庭多次。像在台南的德兰启智中心,只不过收了
她三万六千元捐款,工作人员却得几度辛苦搭车北上出庭作证。
尤其让她更难过的是,那些公益团体的财务状况已经很糟了,现在法院还要他们
把收到的一点点捐款退还,情何以堪?至於要不要上诉?她说会跟律师研究後再决定。
叶树姗说:「我从来没向对方借过一毛钱,我也是个受害者啊!」为了偿债,她
早上做广播、晚上做电视,每月薪水半数或三分之一被法院查扣,数年来已偿债
约四百万元。离谱的是,前夫为什麽欠陈女四千多万元的债务,她至今还搞不清楚。
叶树姗的前夫吴德坚是私立中国海专创办人的儿子,也是正大尼龙的股东,八十
七年吴德坚因周转困难,向银行及私人借款,要叶树姗担任保证人,前夫倒债後
被迫扛起四千多万元债务。
叶树姗说,当天吴德坚打电话找她,十万火急地说一定要她帮忙背书,她拒绝。
不料吴德坚竟开车到她当时的工作地点,她正要出去参加一项重要活动的主持工
作,车子被挡出不去,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无奈签了字。
叶树姗说,由於她的任何固定收入都要被扣去还债,索性当义工,主持节目或当
活动主持人都不收费。「对方打这个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让我难堪,我走到那,对
方就追到那,想要让我没工作」。
她表示,从八十一年起就固定捐款给慈济,每个月三千元到五千元不等,陈女打
这个官司是指她在八十七年到九十五年的捐款,从时间点来看,「我绝对没有利
用捐款来逃避债务,法院这样判,对我来说很SHOCK!」
她指出,她帮慈济、法鼓山等主持节目作志工,他们要给她主持费、车马费,她
都不要,於是这些慈善团体用她的名义将主持费捐出来,「这些钱并不是放入我
口袋再捐出去」,这难道不行吗?
叶树姗无奈地说:「法官不了解我做公益的心。」她怀疑这是对方和前夫设下的
陷阱,让她跳下去,她的薪水一直被查扣,她都有还钱,「法官真的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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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evinAction 来自: 123.193.90.186 (06/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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