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owi (~男人的浪漫~)
看板AlPacino
标题[心得] You dont know Jack
时间Tue Oct 5 23:04:07 2010
人到底能不能有选择死亡的权利,如果有那麽能够再奢侈一点,选择死得安祥、死得迅速
呢?
Dr. Jack Kevorkian 於1990年在密西根州开始推行一套医疗服务-安乐死,仅管当时的舆
论都不利於他,他也因此多次被检察官起诉,但他还是贯彻这项意念,可是在最後他还是
被控二级谋杀罪和运送列管药物罪而入狱。在入狱前,他总共协助130位的人结束生命。
因鼓吹这项理念,他被广称为Dr. Death。这是一部真实改编的电影。
好死不如赖活!对於只能靠一堆机器才能维持生命的人,死亡或许是他唯一的愿望。但这
类人只要拔管,便可让他尘归尘、土归土。扣除掉因为忧郁症而有寻死念头的人外,在心
智正常下,可能需要接受安乐死的人可能有四肢摊痪、癌症末期之类的人。站在他们的角
度想他们寻死的原因,可能有
1.精神面:四肢行动不便,生活的一切都要靠旁人才能正常运作,天天过着没有尊严的生
活。
2.金钱面:庞大的医疗支出,使得家中倾家荡产。
3.亲人面:亲人为了照顾自己,使得他没有自己的人生;或是为了医疗支出,苦命地赚钱
。
4.病况面:不想再承受病情的折磨。
上述几个原因,都有可克服的方法,使得安乐死站不住脚。在这世上也是有人在此情况下
,坚强又积极地在过每一秒。这些人我由衷地佩服,但无法有此正向思考的人,我则十分
地怜惜。当他们自己都认为他们已死的同时,他们生命的色彩已经消逝了。何必要他们强
留在世上呢?让他们随着时间,一直在懊恼和哀怨中来回伤痛。我们该考虑的到底是病人
的自由意志还是人类道德的规范呢?
当一个人能提供专业的死亡医疗服务,让人能死得迅速平和。不就完全符合了那些人的愿
望,因此当他们有意愿走向死亡,Dr. Jack只是顺手的推了一把。倡导死亡和提供可以死
亡的器材药物,在法律上就构成协助杀人罪,而Jack甚至对最後一个病人注射药物,使他
心脏停止,便达成了谋杀罪。这就是法律的规则,影片最後就是用了这个规则来做一个结
论。而反对派也是以这个方向当立足点,否定了可协助意愿要死的人寻死的论点。
医生,他们的使命,不只有治疗并维持病人的生命,他们应该还需提供舒缓病人的方法,
但普遍大众认知里,死并不包含在内。或许这个认知需要被更正了;但一旦大家都开始认
可这个选择时,是否会让减缓医疗的进步也是未知,也很可能产生一种死人比活人的成本
花费低的观念,造成安乐死的人数急遽上升。安乐死牵涉到医疗、法律和伦理,是一个受
多方争议的议题。
同样地安宁疗护和安乐死的目的类似,都是希望病人走得安祥,但过程却大大不同。安乐
死是人工促成的,安宁疗护却是自然地离开,因此安宁疗护的争议性就小很多。但问题点
就在想选择安乐死的人患得病症却不是致死病症,那安宁疗护的作用就失效了,也让安乐
死的存在迟迟无法消失。
我觉得面对死亡是很成熟且有勇气的,死亡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阶段,所以更应该要去正视
他。死亡并不只有负面的看法,它虽然会带来遗憾和悲伤,但它也带给了每个人独特且珍
贵的体悟和回忆。它可以带给人成长和团结心;也可以勾起人的贪婪和邪念。比起出生,
我觉得死亡才是一件人生中最重大的一瞬间,可惜的是,没人可以说出经过这一瞬间後的
感想。
Al Pacino的演技众所皆知,只要有一个好的剧本和导演,他就是完美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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