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ets (果子狸^^)
看板Agronomy-84
标题法庭实务(2)
时间Thu Jun 8 01:49:45 2006
法庭实务(2)打完後
就整个给他忘记了
经由lili的同学好心提醒後
现在决定打完这法庭实务(3)--完结篇
这里先说的是 判决结果已经下来了
不过留待最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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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休息时
其实我认为我已经被问完话了
所以在东晃晃、西晃晃
(休息的理由其实很特别 因为公辩还有其他庭要赶 所以先暂停
让他去其他庭告知一下这里会delay)
过了二十分钟继续开庭
我和那个庄主(雪霸的替代役主管 不过他现在已经调单位到台中某区公所了)
坐在证人席
结果法官一劈头就说:那个xxx证人,请上来吧?
我:不是问完了吗?
法官:还没,还早啦.............
我:(还早?...........哇靠............)
拉哩拉杂又问了一堆
其实在前一天睡前我有稍微演练一下
法官究竟可能问什麽 我要回答什麽
不过到了现场
除了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
大概前一天想到的一半都讲不出来外
法官问的非常的细
一堆问题我连想都没想过
只好一直努力回忆 然後一直努力的说:我忘了..........@@~
经过这一连串的问话下来
我体认到一个"可能的"情况
要很完美的串供真的很难
如果刚好法官问的问题你没想到
也许和你串证的某人也没想到
很容易露出马脚
所以如果要事先讲好的话 大概要演练个好几天
所有的问题都要走过一遍
不过我和被告没有串证啦
(我也不知道怎麽串)
被告只有跟我说:阿狸,尽量帮我讲好话好不好?
我只说:我只说我知道的,是不是好话我不清楚。
我知道法庭上作伪证的後果,我可不敢乱来。
大概又问了半个小时多吧
忘了时间了
只记得问完话我下去时 已经是四点四十分左右
(从二点四十分开始问 中间休息二十分钟)
接着换这位庄主上阵
庄主在中间休息时 还很臭屁的跟我说
他常常上法庭,这都很熟,还说我太紧张了,废话讲太多。
结果一上场 要签证人切结时
他就漏洞百出(这里有被法官小骂一下)
接着问话时 也是一堆牛头不对马嘴
也被法官训了好几次
如:
法官:这个xxx有吸毒你知道不知道?
庄主:他平常都乖乖的,很好呀。
法官:他到底有没有吸毒?你到底知道不知道?
庄主:他很乖,平常没事就回宿舍了。
法官:(怒)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有没有吸毒?你不要回答一些有的没的。
乖不乖不是重点,我是问你他吸毒你是否知情?什麽时候知情。
庄主:他平常很乖的。他常常被欺负,但是他真的很乖,他本性善良。
法官:(怒中带有ORZ)..................
其实在台下 我也完全听不下去
这比赵中锋全盘否认还糟(至少他还有针对问题在回答)
这就好像
检官问赵:你有没有内线交易?
赵中锋说:昨天的鲁肉饭不错吃。
一样的蠢
看上面的三位法官 除了陪审法官好像快睡着外
另外二位法官的表情是在爆炸边缘
大概过了半小时 这位庄主就被问完话了
(法官也受不了了吧 哈哈)
(这里补充一下 这位庄主本来就是答非所问型 他不是故意的
我怀疑他有点老人痴呆)
接着就是被告上台问话了
这里是法官问完公辩问,公辩问完检官问、检官问完法官问
轮番上阵
就这样又持续了半个小时
其实头已经听的有点昏了(我还没吃午餐)
不过最後公辩的结辩 个人认为结辩的很好
有条理而且都有切中要点
我在下面时 自已也有想过
如果以後有机会作律师 我要怎麽帮他辩护以及结辩
不过这位公辩 我100%肯定他比现在的狸强上数百倍
如果是当时的我作他的辩护律师
我想输到脱裤子了吧
(经验才是王道)
结束时 我和被告迈出法庭时 已经是五点四十分了
(我晚上六点半台北还有课 而我现在在苗栗地院门口 ORZ)
不过和他聊天的结果
我的推测是--你输的可能性很大
他也说 公辩刚才也私下跟他说
接到判决书赶快打电话给他 还要上诉
因为输的可能性很大...........
为什麽输的可能性很大呢?
这被告在法庭上一直被法官骂
还被法官说:你还绞辩!!还不承认犯行!!!
你还在避重就轻!!
是你作的你还不说~~~
当时看起来 法官已经有心证了
心证认为--被告有罪
如同上一篇所说
检察官求刑二个罪名
吸毒--六个月
贩毒--八年四个月
==================合并是八年十个月
因为吸毒的部份被告也坦承
所以上面的罪是躲不掉了
重点是下面那个八年的.............
当时我们在等客运时
他也蛮难过的
他说被关个半年就算了 他有吸毒、他有错、他甘愿去坐半年
但是如果要坐八年多的牢 他会很不甘心
宣判结果是五月二十四日
我当时跟他说:如果真的被判重刑的话,我再帮你找找有没有其他替代役愿意
帮你出庭作证的。
五月二十五日
他打电话来...............
吸毒--法官判刑四个月 得易科罚金(三百抵一日)
贩毒--罪不成立
【裁判字号】 95 , 诉 , 7
【裁判日期】 950523
【裁判案由】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裁判全文】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95年度诉字第7号
公 诉 人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陈XX
指定辩护人 本院公设辩护.
上列被告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
94年度侦字第2801号、94年度毒侦字第1620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陈XX施用第贰级毒品,处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罚金,以参佰
元折算壹日。
被诉贩卖毒品部分无罪。
事实......................................
(後面balabala一堆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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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还算是不错的结局
而且他也说要请我吃饭(我是说 不用了啦)
希望他能好好作人.................全系列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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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赖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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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7.218
1F:推 sap:其实,我对你当大盘,可是逃掉被抓的过程,比较感兴趣... 06/08 04:36
2F:推 Halibut:那他到底有没有贩毒呢?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06/08 05:25
3F:推 Halibut:算一算吸毒只要交36,000就打发了,看样子我们的法官还是「 06/08 05:33
4F:→ Halibut:法外开恩呢 06/08 05:33
5F:推 jonestem:嗯 可是就我的经验里面 很多人被告吸毒都会顺便被告贩갠 06/08 05:44
6F:→ jonestem:毒.... 我猜是检察官的问题??还是警察的问题??? 06/08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