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yuyu (对时间的态度要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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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规]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令-「输入蔬果查验作业要点」
时间Sun Apr 2 01:11:5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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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令 中华民国95年3月17日
经标二字第09520001050号
订定「输入蔬果查验作业要点」,并自九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
附「输入蔬果查验作业要点」。
代理局长 陈介山
输入蔬果查验作业要点
一、 为落实输入蔬果查验作业,提昇检验效率并使输入查验业务作业一致,特订定本要点。
二、 本要点适用范围为经行政院卫生署(以下简称卫生署)公告查验之输入生鲜或冷藏蔬果。
三、 输入生鲜或冷藏蔬果查验方式采抽批查验,抽批查验比例依历年查验结果及国内外资讯进行风险评估订定,每年重新检讨一次。
四、 对於不同产地、每年之首次进口蔬果,为了解其安全性,应加强查验。
五、 经反映或获悉蔬果有安全上疑虑或可疑时,得随时提高抽批查验比例。
六、 输入生鲜或冷藏蔬果类申请查验时,报验义务人应填具「输入商品报验申请书」并检具「进口报单」影本,向标准检验局(第六组)或所属辖区分局(以下简称检验机关)申请查验。
七、 检验机关办理输入蔬果查验之书面审核时,应确认输入商品报验申请书上所填列之商品分类号列、中英文品名、产地、进口商等资料,必要时得请业者出具相关佐证资料核对,若有疑虑,则进行现场查核。
八、 凡持有与卫生署或标准检验局相互承认之国外检验机构核发之检验报告或证明正本,并符合我国卫生规定者,得依书面审核办理输入蔬果查验。
九、 输入蔬果现场查核时依「输入蔬果开验箱数规定」(附表一)开验,应比对产品与输入商品报验申请书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取样时应会同报验义务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确认取样过程及取样数量无误後,并请会同取样人员於报验申请书上签名确认。
十、 外观检查应注意下列项目,并将异常或不良情形之检查结果登录至商品检验自动化系统:
(一) 内、外包装均完整、清洁,无破损。
(二) 产品应具原有之良好风味及色泽。不得有腐败、不良变色、异臭、异味、污染、发霉或含有异物、寄生虫等现象。
(三) 其他足以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现象。
十一、标示查核作业应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审查中文标示。
十二、 现场查核符合後,从开验箱中随机抽取适量样品并经混合後,每批依下列规定取样,惟依检验项目之需求,可酌量增加,样品分成两份,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为复验、比对用备份样品:
(一) 蔬果单位个体净重二百公克以下者,取样一公斤。
(二) 蔬果单位个体净重逾二百公克至五百公克者,取样四个。
(三) 蔬果单位个体净重逾五百公克者,取样二个。
十三、高价位蔬果,申请查验人得於申请查验时,申请减量取样,经检验机关执行单位主管同意後,始得酌减取样数量,惟仍应足供复验所需。
十四、取样後应发给取样凭单,凭以发还余存样品。
十五、抽批查验之抽中批,进口商得检附「输入蔬果先行放行切结书」(附表二)申请先行放行,检验机关抽样後核发输入先行放行通知书。
十六、输入蔬果之检验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核判检验结果若有疑义,应即电传卫生署核判是否符合卫生相关规定。
十七、输入蔬果检验方法依卫生署公告之方法;卫生署未公告者,得依国际间认可之方法。
十八、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宜以保留检体重行测试,并得指派另一组人员进行平行测试。
十九、 因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申请复验之蔬果,应就原余存检体复验之,但检体已变质者,不得申请复验,并应於不符合通知书加注之。
二十、 依第十五点先行放行之产品,经查验不合格者,检验机关应电传输入蔬果不合格通报单(附表三)检附输入食品查验不符合通知书、进口报单、输入蔬果先行放行切结书等予标准检验局第二组及卫生署、进口商登记地所属卫生局、产品存置地所属卫生局,由卫生单位监督业者进行该批产品回收、销毁或退运等善後处理。
二十一、经抽批查验核判为不合格者,对同产地、同进口商之下一批相同产品采逐批查验,不得切结放行,经连续五批三倍量逐批查验合格後,始得申请恢复抽批查验。
二十二、前点逐批查验之产品,倘业者逐批检附原产地出具之相关检验报告及输入蔬果先行放行切结书,经检验机关审查符合我国法规规定,得准予先行放行。检验机关应将先行放行等资料尽速传真至进口商所在地卫生局及产品存置地点卫生局,并副知本局及卫生署,办理後续追踪处理。
二十三、先行放行批经卫生署或地方卫生局通报原申请存置地点错误或有登载不实情事,致无法追查产品流向者,标准检验局得於半年内不受理该进口商输入蔬果先行放行之申请。
二十四、依历次输入蔬果查验结果,凡同产地之相同产品於六个月内有三次不合格纪录者,针对该产地之该产品调整抽批比例,必要时改采逐批查验,报验义务人得依第二十二点规定办理先行放行。
二十五、 前点针对特定产地提高抽批比例或改采逐批查验之产品,应经卫生署或标准检验局依风险评估检讨确认後,始得恢复抽批查验或降低抽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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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inc:非关税障碍.......(笑) 04/02 15:10
2F:推 yesterday624:日本这方面把关各严格哩~ 04/03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