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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违反学伦新增「代写」 追效期10年
时间Tue Aug 27 18:19:16 2019
原文标题 : 违反学伦新增「代写」 追效期10年
原文出处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13437
学术论文争议频传,科技部统计,前两年因涉违反学术伦理案件遭处分人数就高达六十人次,连番刷新纪录,
今年上半年查证属实遭处分也有七件、十二人次。加上近年传出论文代写歪风,
科技部近日预告修订「科技部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将代写纳入违反学伦的类型,
也将学伦案追效期明订为十年;学界则忧心重大学伦案恐因查证困难而成漏洞。
去年及前年共60人次被处分
科技部统计,二○一二年到二○一八年,共有九十九件违反学术伦理案件遭处分,就处分人次来看,
二○一七、二○一八年达到高峰。科技部表示,今年违反样态最多的是抄袭,其他则有造假和变造,
共有八人次被停权一到五年,三人次遭书面告诫,一案追回补助金额共六十万元。
近年更不时出现论文代写传闻,立委洪慈庸日前在质询质疑,现在只需十二万元就能请人代写论文;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要求科技部应制定罚则惩处枪手及计画主持人。
科技部近日预告学伦案处理要点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包含新增代写为违反学伦类型,
确立学伦案初审阶段由学校或机关先行查处,并新增追究时效为十年。
对象则为申请科技部学术奖励、专题研究计画或其他补助的研究人员。
科技部说明,数十年前的不当研究行为物证人证难以查证,有违追究的正当性和经济性。
但如有继续使用、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安全、修正案生效前受理的检举案不在十年限制内。
曾志朗:10年追究期限恐太短
中研院士曾志朗认为,十年期限似太短,应经专家针对台湾情况和行为不端案件进行分析。
有些学术研究影响层面大,即使经过十年也应继续追究,建议科技部蒐集国内外资料好好分析。
此外,曾志朗指出,修正草案先交由学校查处是正确做法,但是审委须有一定比例由校外专家学者担任,
应对研究诚信有清楚认识且受过专业训练。中研院士陈培哲也认为,若学伦案涉及校方行政主管,不应由学校内部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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