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erica (一朵小花儿)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问题] 拿台湾博士後但实际人在国外可行性?
时间Sat Jan 14 13:55:46 2017
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查
先查了科技部的网页
补助延揽客座科技人才作业要点(自103年7月10日起实施)
http://goo.gl/qUpaI6
九、受延揽人应由申请机构发给聘书,其服务期间之各项权利义务应以契约明
定。契约内容须包括补助延揽期间、补助经费、双方应遵守之权利义务、
差假管理、出国之事项及工作内容等项目。
依本要点补助之科技人才於本部补助期间内,应专任於延揽事由之职务,
并由申请机构负管理之责。
受延揽人於补助期间内如有违背应履行义务或相关规定者,申请机构应负
责查证,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後,将处理结果函报本部。
前项经申请机构或本部查证属实後之应办事项,经催办仍未办理者,本部
得终止补助或将应缴回而未缴回之补助经费於申请机构之其他延揽科技
人才补助经费项内扣除,并得视情节暂停受理其向本部申请补助延揽科技
人才案。
然後随便查了台大的相关作业要点
倒是真的有单位会有这样的明定
科技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延聘博士後研究员作业要点
http://goo.gl/jTAW9s
九、获聘之博士後研究员应依照本中心出勤及相关规定於本中心进
行研究。因特殊事故(如出国开会、考察或为执行研究计画及蒐
集资料等)需暂时离台者,应经本中心同意,其每年出国日数以
累计不超过三星期(含例假日)为限,聘期不满一年者按比例计
算。超过三星期或按比例计算之离台天数,应核实扣发其工作酬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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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样说起来聘用单位契约是可以明定在国外工作?
像是田野调查这种明目正确的一定可以?
※ 引述《berkeley5566 (柏克莱56)》之铭言:
: 有种合法的方式叫千里马计画
: 可以合法拿台湾博後的钱出国
: 你要到那去都可以
: 你就不用谢我了
: 国内博後有明文规定
: 还有人社在这边已经很少发言了
: 不要再搞这种飞机可以吗
: 这样有备份到推文了
: 引述《Miahh (忙)》之铭言:
: 请问如果是跟台湾的教授做博士後(拿台湾的薪水,科技部下的计画)
: 可能大半时间人实际待在国外(但不领国外薪水)吗?
: *人文领域博後,跟教授很熟,实际工作内容不一定人要出现
: 主要是家庭因素
: 我先生有段时间得待在美国
: 但我们到时候会有个不到两岁的小孩,不希望分开太久
: 又希望如果我人在国外陪老公可以有一些薪水来源
: 这样会违反什麽规定吗?还是只要跟老板谈好就可以?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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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235.63.20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fterPhD/M.1484373349.A.132.html
1F:推 r7544007: 上面是写要经过同意,每年不能超过三星期 01/14 14:07
2F:→ shenerica: 科技部的规定里没有写? (还是我漏看) 01/14 14:09
3F:→ saltlake: 看规定与法条千万不要"只看自己喜欢的部分" 01/14 14:23
回s大...因为不是自己的需求,
只粗略找关键字
抛上来让大家研究研究:p
4F:推 www476: 部会间的资讯有交流吗? 01/14 14:41
※ 编辑: shenerica (210.235.63.209), 01/14/2017 14:45:18
5F:推 archmagenmr: 有交流喔,至少国防、教育、出入境(内政)资讯有联 01/14 15:49
6F:→ archmagenmr: 通。会知道是因为我就是这样被抓去做兵役的.... :P 01/14 15:50
7F:→ saltlake: 现在一堆资料都电子化资料建档了 查起来比古时候简便 01/14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