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dhi ()
看板AfterPhD
标题【徵人】国立屏东大学幼儿教育学系徵聘专任教师
时间Wed Aug 3 10:02:03 2016
国立屏东大学幼儿教育学系徵聘「专任教师」2名公告
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66729,r1605-1.php?Lang=zh-tw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资格。
(二)具幼儿教育专长 (幼教课程与教学、幼儿心理与发展领域尤佳);并有幼教相关研究
着作者(应届毕业生可以博士论文替代)。
(三)具幼教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一)担任「幼儿教育学系」课程教学。
(二)支援本校学程、其他系所课程教学。
(三)协助其他相关行政工作。
三、申请资料:
(一)应徵教师个人基本资料表(电子档列於公告讯息下方)。
(二)详细中文履历表(含自传贴照片)。
(三)最高学历证书、成绩单(持国外学历者,请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送至驻外单位办理认
证;如无成绩单者,请提供修业学校历年行事历或由修业学校教务相关行政单位出具修业
期间之证明文件并送交驻外单位验证,并请提供入出境证明书)及身分证等之影本。
(四)学术着作(含博硕士论文):
1、若具有大专院校教师身分者,请提供五年内相关着作目录及参考着作抽印本。
2、若具博士学位而未曾送审大专院校教师资格者,除提供五年内相关着作目录及参考着
作抽印本外,另附博士论文三本,俾利尔後外审。
(五)教师证书(已具备者)或与应徵职务相关之证照影本。
(六)有教学经验者需检附历年所有任教科目之学生意见调查回馈表。
(七)幼儿教育相关领域可授课大纲3-4份。
(八)其他有助审查之相关作品、得奖证明或相关经历文件影本。
(九)应徵者请务必自行填妥
1、应徵人员名单Word档(并以E-Mail传送至
[email protected])
2、简要资历表excel档(并以E-Mail传送至
[email protected])
四、收件截止日:
105年9月10日(星期六)前(邮戳为凭)将上述相关证件资料(请注明应徵幼儿教育学系专任
教师)寄至:屏东市民生路4之18号 国立屏东大学
五、拟起聘日期:106年2月1日起。
六、本案联络人:本校幼儿教育学系蔡小姐;联络电话:(08)7663800分机31501。
七、备注:
(一)具外语教学能力及教学实务经验者优先考量。
(二)经初审符合资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到校参加面试;若应徵者未具有大专合格教师证
书,经初审、面试通过後,应附博士论文三本,并自行负担新台币9,000元学术外部审查
费,经外审通过後,始得提报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
(三)依本校教师限期升等办法规定,自105学年度起,本校新进教师应至迟於到校後六年
内通过教育部审定教师资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内通过升等者,应依该办法第4条规定予以
督促改进。
(四)如需退回资料者,请自行备妥回邮及信封。
(五)进入复试者,需准备一场专题讲座(题目自订),开放让本校幼儿教育学系师生聆听
;专题讲座之表现亦为复试评分项目之一。
(六)其余详情请至本校网页最新消息处自行下载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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