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新闻] 陈建仁挂名论文 黄智贤:比涉抄袭更恶质
时间Tue Nov 24 22:11:35 2015
针对推文有些意见,所以原文恕删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YOPOYOPO (114.25.215.173), 11/22/2015 14:31:03
八卦版的推文就算了,反正那边的风气本来如此,也没什麽好说的。
以下是本版(AfterPhD)的推文
1F:→ blence: 名嘴分不清楚挂名跟抄袭的差异,甚或觉得挂名比抄袭严重 11/22 15:45
2F:→ blence: 挂名这篇至少与他专业相符,非一般研究方向不同的乱挂 11/22 15:49
3F:→ blence: 置於有无实质贡献的讨论,不是光看authors contri可以解的 11/22 15:51
4F:→ blence: 文章是这麽说的:身兼NSC主委,掌管资源..又干这种事(指挂名 11/22 17:57
5F:→ blence: 是"远比论文涉及抄袭更严重的恶质" 所以标题如此 11/22 17:57
6F:→ blence: 不管是抄袭或挂名,应该是由通讯作者来发言,一来通讯必定对 11/22 18:00
7F:→ blence: 全论文负责,要一般共同挂名者来发言,有点逾越通讯的责任 11/22 18:02
8F:→ blence: 而况本篇的通讯又不是小咖,也能不简单化陈是大欺小抢挂名 11/22 18:04
9F:推 goodday06: 我觉得挂名问题并不严重 只是台湾近几年都在冲文章数 11/22 18:22
10F:→ goodday06: 事实上只要是学术界或医学界当到很大的 都会有浮挂问题 11/22 18:22
11F:→ goodday06: 因为游戏规则就是冲文章 不浮挂一堆怎能当大尾的? 11/22 18:23
12F:→ goodday06: 陈建仁应不算医学 也不是典型生科 比较算流病公卫领域 11/22 18:28
13F:→ goodday06: 他的学术能力应问题不大 但恐怕也无法改变学术乱象 11/22 18:29
14F:→ goodday06: 中研院副院长当那麽久 换成副总统只会更绑手绑脚吧 11/22 18:30
15F:→ goodday06: 当到越大越能容忍迂腐结构~~ 11/22 18:32
16F:嘘 EarthKing: 连秋意都一起唱和 是没投过国际期刊吗? 11/22 22:40
17F:→ FSGuitar: 特别是陈老师在法庭上的辩论 是"我没看过" 这更是让人 11/23 13:16
18F:→ blence: 是抄袭还是挂名是学术界常态? 11/23 13:16
19F:→ FSGuitar: 回b大 我指挂名 11/23 13:18
20F:→ blence: 先不管陈,一个作者如果提供技术与实验,但不想看文章内容 11/23 13:21
21F:→ blence: 究竟该不该,或文章可以不挂名就发表? 11/23 13:22
22F:→ blence: 会这样问是因为这里不少人都有做了些贡献但没看paper就被 11/23 13:23
23F:→ blence: 挂名的,所以这种情况我可以以不想看文章来阻挡文章发表吗 11/23 13:24
24F:→ blence: 在学术界还想往上爬的,批评之外,总要有个解决办法 11/23 13:26
25F:→ blence: 至於陈,F兄在同个领域,看paper可否知道此挂名是否确有贡献 11/23 13:28
26F:推 gps0110: 这个版对挂名的看法真令人失望 11/23 17:01
27F:→ gps0110: 发了一篇有你名字在author list上面的文章 说不想看文章 11/23 17:02
28F:→ gps0110: 是什麽想法? 11/23 17:02
29F:→ goodday06: 平心而论 国内教授等级挂名 不一定会看 11/23 18:31
30F:→ goodday06: 看了大多也是看文章严谨度 不太有空详查是否抄袭 11/23 18:33
31F:→ goodday06: 而国内医生也很妙 他们被逼做research 11/23 18:34
32F:→ goodday06: 有的缺少完整学术伦理观念就被逼冲文章 就会出怪包 11/23 18:35
33F:→ goodday06: 小医生常空闲或回家在冲文章 英修投稿自己搞定 11/23 18:43
34F:→ goodday06: 如果臭骂陈建仁一顿能让你满意 事实上现实根本没有改变 11/23 22:48
35F:→ goodday06: 臭骂之虞 满意之後 你要如何改变现状? 11/23 22:48
36F:推 iamwright: 一堆人根本搞不懂在那边跟着批 我看水准也没多高 11/24 00:41
37F:→ iamwright: 总而言之有瑕疵是没错 但要继续就此问题吵就泛政治化了 11/24 00:42
38F:推 fushing: 如果只是introduction有抄袭 其实问题不大啊 的确是有暇 11/24 04:56
39F:→ fushing: 疵 不过除非你把文章分段拿去google 不然很难找出来 11/24 04:57
40F:→ fushing: 老实说 如果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的人 可以把这篇文章下载 11/24 04:58
41F:→ fushing: 来看看 陈建仁在这篇文章的contribution为何? 11/24 04:58
42F:推 ithinking: 各位学术界的朋友,拜托实在不需随风起舞。这些问题存 11/24 08:35
43F:→ ithinking: 在各位身边至少十年以上,有些人甚至喝这问题结构的奶 11/24 08:35
44F:→ ithinking: 水长大。看这种文章摆明是政治炒作,非要褒贬请对准自 11/24 08:35
45F:→ ithinking: 家校长,看多少人还愿侃侃而谈? 11/24 08:35
46F:推 jaurung: 真的是废文 11/24 13:33
47F:→ jaurung: 这是学术界的潜规则.. 11/24 13:33
48F:→ jaurung: 南部某有名的教授也都会挂大牛施敏 11/24 13:33
49F:→ jaurung: 就不信施教授也参与.. 11/24 13:33
本来想亲自回应一下上列诸位网友,不过爬旧文之後发现,其实早有别的网友发表过类似
意见了,所以改用引述的(我有强调是「引述」喔,别批评我抄袭)
以下引述网友 bmka 发言
→ bmka:那就要问蒋伟宁了..他只能抄袭跟完全没看过paper二选一了
07/16 10:49
→ bmka:我猜应该还有其他的paper是套用同一个模板写出来的
07/16 10:50
→ bmka:就算是续作,也不可以self-plagiarism,这是常识吧
07/16 10:51
→ bmka:抄袭就是抄袭,学术界自有评论 :)
07/16 10:54
中间参杂一些网友 flashegg 的讨论
→ flashegg:而且要是CW Chen出来坦,说没经过蒋同意就把老师挂上去
07/16 10:55
→ flashegg:纯粹只是因为受过老师指导、或尊重老师等等
07/16 10:55
→ flashegg:还怕蒋不能安全下庄吗?这也是个人看法~
07/16 10:55
以下是重点,来自网友 bmka
→ bmka:不告知挂个一篇那也就罢了,这麽多年来挂了一堆,还不知被挂
07/16 10:56
→ bmka:然後CV上还大大方方的登录...很难说得过去的
07/16 10:57
→ bmka:其实我的猜测是蒋伟宁根本没看过这些文章(贡品),只是他不敢
07/16 10:58
→ bmka:承认这些不是他的research,他违反学术伦理挂了名
07/16 10:58
→ bmka:但是敢收学生的贡品就要敢扛啊,不能出事就推给学生
讲得真好,我最同意的是最後这句话
bmka:但是敢收学生的贡品就要敢扛啊,不能出事就推给学生
哎呦,真不好意思,原来原作者 bmka 在这边也有出现过。
50F:→ bmka: 他後来有澄清他不是指没看过那篇文章,而是指被抄袭的文章 11/24 16:28
51F:→ bmka: 所以他没发现是抄袭 11/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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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fterPhD/M.1448374299.A.97B.html
52F:推 expiate: 好有趣,跨越时空的双重标准,学术伦理果然会转弯呢 11/24 22:21
53F:→ amano: so? 学术里本来就有政治 不过我记得有板友替蒋平反 不贴吗 11/24 22:27
54F:→ blence: 你的结论建立在没贡献乱挂名的学术风气 11/24 22:34
55F:→ blence: 不知是有否陈本人提到他没有贡献或参与研究的说法? 11/24 22:35
56F:→ blence: 目前只有陈提到"没看过论文",因此可以断定他没参与研究 11/24 22:36
57F:→ blence: 是这样没错吧,可是目前质疑"挂名"学术风气不佳这件事 11/24 22:37
58F:→ blence: 指的是没贡献乱挂名,还是挂名没看paper,这是同义的? 11/24 22:38
59F:→ blence: 除了作者群,目前这篇也没author contribution可以回应这些 11/24 22:40
60F:→ goodday06: 如果本版某大能确实指出他违反学术伦理的依据 11/24 22:55
61F:→ goodday06: 我觉得更应该好好整理po给大家看 对大家都有帮助啊~~ 11/24 22:55
62F:→ goodday06: 陈贡献多少? 依据甚麽条文不能挂名? 怎罚? 有案例吗? 11/24 22:56
63F:→ goodday06: 整理好给大家看 顺便e-mail一份给科技部和苹果 11/24 22:57
64F:→ goodday06: 不是很好吗? 不然批来评去 瞎闹而已 11/24 22:57
65F:推 ggg12345: "州官可以放火,百性不能点灯",要改成不同颜色折射角不同 11/25 00:48
66F:→ ggg12345: 不过,"儒以文乱法,侠以武干禁".却是对书虫描述贴切. 11/25 00:53
67F:推 vgy765rf: . 11/25 02:32
68F:→ bmka: 你把两件事(抄袭跟挂名)混在一起 11/25 04:42
69F:→ bmka: 我也说过--FB英文"抄录疏失"当然也是抄袭(plagiarism) 11/25 04:44
70F:→ bmka: 台湾民众对抄袭定义太无知,其实不管怎麽改写倒装换词, 11/25 04:44
71F:→ bmka: 只要是段落结构一样都是抄袭,plagiarism是缺乏写作经验的非 11/25 04:44
72F:→ bmka: 母语作者常犯错误,大部份的台湾学生/老师踩到红线都还不自知 11/25 04:45
73F:→ bmka: 回到最近的新闻,陈建仁coauthor的文章会被接受,表示它在学术 11/25 04:46
74F:→ bmka: 上的贡献是被肯定的,而且抄袭的状况不致於太严重, 评审在考 11/25 04:46
75F:→ bmka: 量这些因素後还是愿意给修改的机会,最後也刊出修正过的文章. 11/25 04:46
76F:→ bmka: 而该论文指导老师跟陈建仁在事件发生後也承认错误并请辞 11/25 04:47
77F:→ bmka: 算是自我要求蛮高的了(听说有内斗的因素), 其实这种情况最 11/25 04:47
78F:→ bmka: 後一般是指导教授或corresponding author扛起来, 其他的共同 11/25 04:48
79F:→ bmka: 作者当然也有责任, 只是责任有轻有重,以陈建仁请辞国科会主 11/25 04:50
80F:→ bmka: 委的作法,我觉得已经是高标准(反观蒋伟宁) 11/25 04:50
81F:→ bmka: 请不要把蒋伟宁的垃圾文章拿来相提并论,第一,他的文章是剪贴 11/25 04:51
82F:→ bmka: 作品,不是只有英文上的抄袭,整编几乎就是拿其他两篇文章重新 11/25 04:52
83F:→ bmka: 排版,第二,文章审查过程是由自己创造review ring的重大丑闻 11/25 04:53
84F:→ bmka: 国科会在处理这件事已经是很消极的,只有针对被检举的文章进 11/25 04:55
85F:→ bmka: 行处罚,我相信国科会只要逐篇对比,一定可以发现其他的剪贴作 11/25 04:56
86F:→ bmka: 品. 所以拿蒋伟宁来相比,让人非常反感 11/25 04:57
87F:→ bmka: 好,这是抄袭部分,那请问我的立场有不一致吗? 11/25 04:59
88F:→ bmka: 致於挂名部分,你拿着陈建仁被媒体片面报导的部份来打他 11/25 05:00
89F:→ bmka: 却没提到他的贡献是实验设计与统计分析指导,我自己也是相关 11/25 05:03
90F:→ bmka: 研究领域,如果这是他的贡献,加入共同作者是合理的 11/25 05:04
91F:→ bmka: 而媒体报导他提到"没看过那篇paper",指的是没看过被抄袭的 11/25 05:06
92F:→ bmka: 文章(请注意,我用的字是"抄袭"),相不相信他的解释看你自己 11/25 05:10
93F:→ bmka: (见苏丁宗老师FB),但是我的留言只是提醒原po有此事 11/25 05:14
94F:→ bmka: 请问我的立场哪里不一致? 11/25 05:15
95F:推 allen1985: 推bmka! 11/25 06:10
96F:推 Gaussian09: 学术伦理遇到政治就转弯了 11/25 09:51
97F:→ saltlake: 自己属名的文章发生抄袭 被抄袭者可以着作权法提告 11/25 17:29
98F:→ saltlake: 会有民刑事责任 以不知道法律规定或我没看过该篇文章 11/25 17:29
99F:→ saltlake: 对抗原告提证自己署名却抄袭的文章 这种抗辩会有效? 11/25 17:30
100F:→ saltlake: 这样相信的人可以继续 至於不知道有法规规定 被告的时候 11/25 17:30
101F:→ saltlake: 法庭转交原告的控诉状上面会提法条条号 11/25 17:31
102F:→ saltlake: 自己属名的文章被控抄袭 倘该文的研究经费来自科技部 11/25 17:32
103F:→ saltlake: 或其他政府机关的补助 该部或机关会做调查 确认属实会有 11/25 17:32
104F:→ saltlake: 停止申请研究经费若期间的处分 了解相关规定是经费申请 11/25 17:33
105F:→ saltlake: 人自己的义务 日後以辩称不知道有该等条文而希冀处分 11/25 17:34
106F:→ saltlake: 无效 那是个人的希望 都成年人了 契约责任甚麽的自己 11/25 17:34
107F:→ saltlake: 有义务去弄清楚 11/25 17:34
108F:→ saltlake: 就算某论文自己确实有学术贡献 那只是有资格列名 11/25 17:35
109F:→ saltlake: 论文出版之前不去查证该文有否抄袭 日後被告就得自行举 11/25 17:36
110F:→ saltlake: 证证实自己与论文抄袭无关 怎麽举证比较会让法官信服 11/25 17:36
111F:→ saltlake: 请洽询专业律师 这些专家苦读并通过国考又在执业中获取 11/25 17:37
112F:→ saltlake: 这方面专业知识很辛苦 请用您做研究赚的钱去获取别人 11/25 17:37
113F:→ saltlake: 专业服务 11/25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