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TFCAS (我爱黑袜宝贝)
看板AfterPhD
标题[闲聊] 教育部:「教师法不适用於私校。」
时间Mon Aug 11 11:41:54 2014
教师法不适用於私校?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28757&kdid=AR10&r=4
有老师拿教育部核发的停办公文问,为什麽学校停办,
老师适用的法令是就业服务法,不是教师法第十五条的保障?
教育部人员回覆,教师法不适用於私校。这位老师表示,
听到这样的回答非常心寒,如果连教育部都做此解释,
没有人可以帮得了这群将失业的老师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66.245.12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fterPhD/M.1407728516.A.FE6.html
1F:推 jack5756: 教师就得认清自己的身份,自己就是「劳工」,想要权益 08/11 11:44
2F:→ jack5756: 去参加工会,去跟政府与校方对抗。不过很难,大学老师 08/11 11:44
3F:→ jack5756: 都很高贵,不容易拉下脸在那边上街头 08/11 11:45
4F:→ kh: 教师法第三条:本法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学校编制内,按月支给 08/11 12:12
5F:→ kh: 待遇,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之专任教师适用之。 08/11 12:13
6F:推 dreamer2010: 是否可以告说这句话的官员?或是请监察院主动调查! 08/11 12:33
7F:推 smartken: 永达案高教工会有介入 不过重点还是整个高教环境教授们 08/11 12:50
8F:→ smartken: 都太个人主义 对工会多半还是不太注意关心... 08/11 12:50
9F:推 PHPer: 找黄国昌来当会长吧 08/11 18:38
10F:→ saltlake: 首先法不是现在才发布施行 其次主管单位对法条解释不是 08/11 19:25
11F:→ saltlake: 最终 最终在法院 再次 认为公务员失职确可连网到 08/11 19:25
12F:→ saltlake: 监察院请求调查 但网页已注明请求者要具真实姓名等相关 08/11 19:26
13F:→ saltlake: 资讯 08/11 19:26
14F:→ saltlake: 最次 教师法内各单独条文有可能有更细的身分规定 详法条 08/11 19:27
15F:→ dreamer2010: 所有私校老师应该都要注重这个论述,自身权益啊! 08/11 23:48
16F:推 Narcissuss: 公立学校的教授福利会被稀释 08/12 11:25
17F:推 flac: 是哪个教育部人员讲这样的话 08/13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