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chin (撼动宇宙的第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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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中国医药大学诚徵「专案培养助理教授」
时间Mon Mar 31 00:40:06 2014
基本上,我同意C大您的看法
但我觉得您太过於"一概而论"了
您说的 国内vs国外的环境差异,我自己也经历过
跟您那位朋友类似
我也是在国内被死凹好几年之後
(期刊、研讨会、计画案、社论...样样凹...有些甚至我的名字还消失不见)
千里马出国後才体会到国外是怎麽玩学术的
去跟美国老师谈合作时,我还以为所谓的合作就是那样(学生做,老师挂名)
结果弄完之後,美国老师"竟然"说我自己发表就好,因为文章基本上是我的贡献
他怎样都不肯挂名
可是,难道我把文章给人挂名,就等於我有错?
我把文章给人挂名,就等於有所图,所以我也是败坏学术环境的来源?
我让人挂名,就等於想以後再凹别人?
这个问题根本不能这样看
因为里头很多都是迫於无奈,根本不是自愿的
一句很现实的话就是:
你在这样的环境里头,想生存下去(毕业、找工作)
要嘛!就按人家的潜规则去谋出路
不然就只有处处碰壁或被刁难的份
那堆国外的理想经验根本帮不了你
为啥只能这样?理由有几个:
第一,每个人辛苦花时间、心力弄出的研究成果,当然不会甘心让他人坐享其成
但很现实的就是,在这个学界结构里头
这些凹文章的人都掌握着权力、资源、占着专任地位
而身为硕博士生、博士、博士後...有甚麽权力?资源?
要申请计画案...只有专任老师可以申请
实验室或研究资源,只有专任老师拥有
博士後也要有个专任老师担任主持人
在这整个结构里面,你根本没筹码不被人凹
除非不想领钱、做研究、当博士後、专案教师
第二,学术规范....这种连法律都算不上的东西
你只能祈求对方"良心发现"或"秉持良心"
若他就是想凹定你,你也只能吞下去
您提到立院反服贸的例子
他之所以能反,是因为有套制度化的法规可以当依据
可以质疑执政党黑箱作业
此外,民主国家有套公认的准则,让大家当作判准
如立法部门制衡行政部门
反观学界的规范或伦理
根本连法律都称不上,而且还随人解读
光是抄袭,一堆人的解读都不同,每个学校或系所处理抄袭的方式也大有差异
到後来,根本变成:只要你够力,大抄特抄被抓也不痛不痒
此外,即使老师被检举乱挂名,偷吃步
只要随便一句:我有对他进行指导.....就安全下庄了
反正所谓的"指导"可以无限宽广,你又能怎麽样?
总之,在这种没有法规保障、没有制裁能力的环境之下
要学生、毕业博士站出来反对不良的环境,根本不可能
因为凹人的既得利益者有太多筹码可以跟你玩
第三,当然,有人也许会说:你也可以选择做个正直的人啊
为什麽人家拿文章出来,你也要拿?
理由有三个:
1.刚才有提到,你想在这个结构里面生存
就得让既得利益者觉得"你有利用价值"
所谓的利用价值包括很多,比如:很会应酬、巴结、很会办活动 行政
做研究写文章 写计画
长很正、很会撒娇
如果讨不到这些人的欢心
光是硕士、博士毕业都有问题,更别说找教职、或在结构里往上爬了
所以当然只能用自己的长处,去博得老师的注意
(在硕士版上有一堆不肯被老师凹,结果被冷冻、无法口试
或者口试通过之後不签同意书的例子)
2.另外,就跟出社会之後,同事对上司巴结 献殷勤的道理一样
你可以选择独善其身
但当别人往上爬的时候,你也只能被踩在脚底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面
而且学界更现实的是
当别人拿自己的东西让老师申请到计画案、博士後...等
你就没那个余地说要去分杯羹,因为东西是别人的
3.
在很多时候。根本不是自己想拿文章出来
而是老师吃定你、或老师把你的文章拿去做公关
比如,你写文章的过程中找他讨论....他就把文章成品当成自己的
你完成研究之後,拿去投稿,他却跑来说要挂上其他人的名字
你担任他的博士後或研究助理,他就把成果认为是自己指导的
总而言之,说了这麽多
台湾学界的结构就是这样
我当然承认新进人员或学生把成果拿给老师挂名,是有自己的意图
但不能因此说 新进人员或学生是自作自受阿!!
大多数人都是迫於无奈,根本不是自愿的
大家想拿到学位、找到教职、博士後、拿到钱...这些意图都是人之常情
我认为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拿文章去巴结人"
(不能因为人家有意图就变罪人了吧,想要毕业、有工作、有钱领...这是正常的阿)
反倒应该是:
大老看准你想达成意图,而藉此凹人 占便宜 挂名文章...
这才是问题所在
因为新进人员或学生在结构里是弱势,完全没有议价的筹码
如果大老们自己行得正、坐得专,跟美国老师一样不胡乱挂名
後辈们谁会那麽无聊死要挂他的名字上去?
(除非是为了方便投稿,有挂上大老就很好投上,不过这又是不同的主题了)
大老们若抗拒挂名,怎麽可能挂名文化会这麽频繁?
另外,新进人员根本不会觉得"凹久了就是你的"是件好事
把新进人员也怪罪进去,这非常奇怪
因为制度是大老订的,好处也都是大老享受
新进人员只是被迫妥协而已
真的要检讨的应该是这些既得利益者和不良的环境
而不是新进人员或学生
毕竟他们在结构里头并没有真正获利,反倒是被剥削的一群人
※ 引述《cybergenie ((不要看这里))》之铭言:
: 这个是在台湾的单一研究单位的例子.
: 我可以提几个我比较了解其他国家的例子. 当然单位大小不同, 比例上不可一概而论.
: 不过, 多少可以作为参考.
: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给博後或者是资浅PI有一类 grant 全额大概 750,000 SGD
: 台票大概一仟八百多万左右. 最多三年. 这个只有菜鸟可以拿 (大致上PhD後六年以下,但
: 没有硬性规定). 这样的钱其实也不太多. 所以他也不会要求你要搞出什麽 CNS 的东西.
: 不过生得出来有用的东西当然最好了.
: 这个其实没有很难申请. 不过必需是 A*STAR 院内相关人员才有资格拿. 不过当然若是带
: 枪投靠当然也有变通的方法..好的人才人人都抢呀..
: 然後是欧盟有给不同 PhD 条件 (两年以上) 的一个类似的研究经费. 大概 6.28 亿台票左
: 右. 这个就比较难一点. 每年通过率大概是 12%-15%. 去年因为一些条件改变所以很多人
: 怕日後不能再申请所以就爆量了. 通过率变成 9%. 今年因为条件没有改变, 加上饼变大了
: . 估计录取率会上昇.
: 这个申请不限国籍. 不限地区. 只要经费都花在欧盟相关国家即可. 并且, 申请人也需要
: 欧盟国家的研究单位背书, 研究需在欧盟或相关地区进行等等..这些其实都不是太困难的
: 条件. 经费真的很多. 所以也被欧州研究人员视作研究人员的 Dream Job. 就算是台湾人
: 也是可以申请. 之有一年国合处好像有推过, 之後就没下文了.
: 其实我觉得以过去台湾 PhD 要拿到手的困难程度 (现在就不晓得了), 毕业时的程度已经
: 打死很多欧洲国家的 flash PhD 了. 不过, 欧洲方面比较重视独立研究的能力. 所以跟
: superviser co-author 的 papers 是不算数的. 台湾某些指导教授在学生毕业後还要占
: 人家 authorship 的便宜, 实在是..
: : 推 bluewaysu:帮学校的"资深教授"冲paper?100万可以做啥科展题目? 03/28 00:41
: 100万可以作什麽我也不知道..
: 然後我一直搞不懂为什麽要帮资深教授冲 paper? 菜就是该死吗? 这是学术诈欺呀.
: 某一种程度上, 台湾某些资深教授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其实也是新进人员造成的. 没事就
: 把自己努力成果的credit分给无关紧要的人作公关.结果久了就造成这种免洗新进人员现像
: ..不就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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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2.105.52.213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fterPhD/M.1396197610.A.EE1.html
※ 编辑: winchin (112.105.52.213), 03/31/2014 01:11:54
※ 编辑: winchin (112.105.52.213), 03/31/2014 01:29:10
1F:→ saltlake:可以吃苹果 或者抓猴之後吃苹果 03/31 09:48
2F:推 jack5756:始作俑者正是现在掌握权力、资源、制订游戏规则的人阿 03/31 15:35
3F:→ cwind07:你也别合理化自己 你这跟上面指使你就配合做坏事有何两样 04/01 10:52
4F:→ cwind07:不是上面指使就可以让你免责 漠视就算帮凶了 更别提你还加 04/01 10:54
5F:→ cwind07:入 你为了自己未来去巴结上面 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现实 04/01 10:55
6F:→ cwind07:很无奈没错 但实际你就是一个为了自己利益当帮凶的 不要否 04/01 10:56
7F:→ cwind07:认此点 这跟行贿是一样的 人家来索你就给 而且是有对价关 04/01 10:58
8F:→ cwind07:系 就像洪仲丘案 军人服从更严格 但不是一句执行长官命令 04/01 10:59
9F:→ cwind07:就可已没有罪过 你是还好只有被凹 没叫你做违法的 到时看 04/01 11:00
10F:→ cwind07:你还会不会这麽直地傻傻做说大家都这样啊 你就会不一样了 04/01 11:01
11F:推 fifa186:楼上的例子也扯太远,把依法有据和依法无据的东西拿在ㄧ起 04/01 13:33
12F:→ fifa186:比。挂名和金钱行贿是两码事,挂名和玩死人就差更远了。 04/01 13:33
13F:→ fifa186:金钱行贿和玩死人都有法可循,挂名是要用那条法律?没法可 04/01 13:33
14F:→ fifa186:管那来的有责无责?就是因为无法可管,菜的才会被吃死死 04/01 13:33
15F:→ cwind07:前一篇都有国外的教授讲这是学术诈欺,这种违法学术伦理的 04/01 14:33
16F:→ cwind07:哪里不是犯法 只是看你要不要去揭发 别把国内歪风合理化 04/01 14:34
17F:推 fifa186:就事论事,学术伦理并不是法律,要怎去追究法律责任?犯了 04/01 15:15
18F:→ fifa186:什麽法律?要用那条法律去控告?而且学生是被剥削者,文 04/01 15:15
19F:→ fifa186:章研究都学生写作,却被老师捧好处去,却还要追究学生的法 04/01 15:15
20F:→ fifa186:律责任,说学生是共犯?这种论述看在法律人眼里实在很特 04/01 15:15
21F:→ fifa186:异。依您的说法,去应徵中国医这个职缺的人都可以被告了, 04/01 15:15
22F:→ fifa186:当老师助理或博士後的都犯法了,因为他们都拿文章去贿赂大 04/01 15:15
23F:→ fifa186:老,是这样吗? 04/01 15:15
24F:→ cwind07:1.着作权法2.还有学术伦理的部份是教师法 懂不懂 04/01 17:45
25F:→ saltlake:楼上先把谁有权告哪个人弄清楚 04/0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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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F:→ fifa186:不会裁定学生和博後“被人挂名的事件”违法,然後判学生和 04/01 18:42
28F:→ fifa186:博後有罪。话说,着作权法和教师法是保障“没被挂到名的人 04/01 18:42
29F:→ fifa186:”,或只处罚“没贡献却硬要挂名的人”。要被罚的是平白 04/0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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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推 fifa186:告也要有成立的判例阿!又不是说有人告就代表一切。可以贴 04/01 20:03
37F:→ fifa186:判决文或新闻分享一下吗?另外,如果这是行贿,那我想着作 04/01 20:03
38F:→ fifa186:权法和教师法都可以废掉了!因为不会有学生或博後敢去举发 04/01 20:03
39F:→ fifa186:,举发老师不当偷吃学生的研究成果,学生自己也会被告行 04/01 20:03
40F:→ fifa186:贿,因为学生有领助理费,博後薪水。这样一来,设立着作权 04/01 20:03
41F:→ fifa186:法和教师法有什麽意义? 04/01 20:03
42F:推 fifa186:之後老师们就可以大吃特吃学生和博後的成果,甚至去除别人 04/01 20:07
43F:→ fifa186:姓名也没差。他只要威胁说你有领助理费,博後薪水,所以这 04/01 20:07
44F:→ fifa186:文章算用来贿赂我的,你敢告我,你也会被告行贿。所以着作 04/01 20:07
45F:→ fifa186:权法和教师法是这样玩的? 04/0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