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Mash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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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会计法修法乌龙!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时间Tue Jun 4 11:46:58 2013
公款私用的教授仍然是贪污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而侵占相关经费者排除适用
http://city.udn.com/51173/4968791#ixzz2VDQmuDfF
※ 引述《marsdaddy (小爹)》之铭言:
: 会计法修法乌龙!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 【联合报╱记者苏位荣、林毅璋/台北报导】
: 2013.06.04 03:00 am
: 立法院挑灯夜战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因通过的条文漏了一个「教」字,
: 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范围。法界人士认为这项「立法疏漏」将立刻影响检察官以
: 及法官对侦审中案件的认定,恐怕又是一场司法灾难。
: 据了解,修正条文适用对象原本应为「各大专院校教职员」,但通过的条文却是
: 「各大专院校职员」;依大学法规定,教授不是职员,因此,教授们并不在除罪
: 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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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224.241
1F:推 puec2:柯p应该要除外阿 他是新世界的神 怎麽做都是对的 06/04 12:01
2F:→ puec2:如果柯p有错 一定是这个制度的错 06/04 12:01
3F:→ hoch:听说还有更大咖院士校长等级的,也排队等着要解套 06/04 14:30
4F:推 fatfox:会计法修法,逼出一位准市长? XDXDXD 06/04 14:58
5F:推 pent:立委没事,教授有事??合理?? 06/04 21:18
6F:→ pent:依法行政,谢谢指教,查无不法 06/04 21:18
7F:→ eyespot:to 1F 没有人说柯要除外吧?要就全部一起除罪 不要选择性 06/04 23:10
8F:→ eyespot:还是1F觉得现在这样的制度没问题? 06/04 23:10
贪污的刑度应该与偷窃刑度相当 因为贪污本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
我主张修改刑法 降低贪污刑度
贪污该如何处罚?
贪污应该逞罚性罚款 以提高贪污成本 才能有效吓阻权贵贪污
罚款应按照贪污金额而定 例如贪污罚款是三到十倍的贪污金额
以符合公平正义
9F:推 ggg12345:接近维护老美智财权的做法.不过,古语: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06/05 02:28
10F:→ ggg12345:国际竞争上,如同军人/盗匪,那是内外有别的.污他国也罚?! 06/05 02:31
11F:→ ggg12345:假如MS将软体限套数卖给政府,学生教授污用公物也罚千倍?! 06/05 02:35
12F:→ Gaussian09:制度没有对错 有问题的是"人心" 但谁知道是真想贪便宜 06/05 09:54
13F:→ Gaussian09:还是无心之过...解决不了 通通推给了制度 06/05 09:55
14F:→ Gaussian09:人心如此 制度再怎麽改都没用 06/05 09:55
公款私用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
我现在讲的是 提高贪污成本 才能有效遏止贪污
15F:推 ggg12345:公款私用是很容易入人於罪的,产学合作进校务基金就成为公 06/05 10:26
16F:→ ggg12345:款,设备经费都被研究者成天占用,这也算公款私用?也是贪污 06/05 10:30
公款私用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
何谓私用? 由法官认定 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17F:推 ggg12345:严刑峻法是个老招,会吓得大家不敢碰公款不愿善用处理,就 06/05 11:29
18F:→ ggg12345:留下知法玩法者无人监督的空间.公款花酒敲公事,此招能治? 06/05 11:33
恰相反 我主张将贪污刑度降低至偷窃刑度
但是逞罚罚款 以遏止大贪
19F:→ ggg12345:现代刑罚不会在犯人脸上刺青刻字,千倍罚款就等於古严刑! 06/05 11:46
20F:→ ggg12345:污大的都明知故犯知法玩法.靠法官认定就易生阶级利益勾结 06/05 11:49
你是否在关键数字上看错?
贪污罚款是三到十倍的贪污金额
因此 大贪才会导致破产
所有犯罪都由法官认定
法官的审判也须接受社会及法官同侪的检验
21F:→ ggg12345:贪一堆大的未必被法官认为是全贪,只有公款透明使用才会有 06/05 12:21
22F:→ puec2:Don't feed the troll. 06/05 12:23
23F:→ ggg12345:公用,赢多输少照样对付罚款.问题还是知法犯法与法官勾结! 06/05 12:24
公款透明使用的方法与本文并不互斥 但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25F:→ ggg12345:法官惩小放大,刑惩或罚款都是湮人耳目.这些都是老招不灵! 06/05 12:31
恰相反 本文主张 降低贪污刑度为偷窃 并施以逞罚性罚款
这些主张都和现行法律大不相同
※ 编辑: JohnMash 来自: 123.194.224.241 (06/05 12:43)
26F:推 ggg12345:puec2过虑了.JohnMash大大向有突破建议,有质疑才会更周密 06/05 17:44
27F:→ k879311:但质疑者本身思考不周密............. 06/05 19:02
28F:→ ggg12345:盾要周密,矛要尖锐趁隙.贪污不只窃用,公然滥用以至窃国, 06/05 19:49
29F:推 puec2:k大.. 06/05 19:50
30F:→ ggg12345:那是远超公款私用.再者公款花酒谈公事,那何来私用,等同盗 06/05 19:53
31F:→ ggg12345:窃也治不了此种假公济私.不议此不论那,可也解不了疑问?! 06/05 19:59
32F:→ ggg12345:刑不上士大夫,其实就是士大夫最怕刑上颜面,会怕才有吓阻. 06/05 20:05
33F:→ ggg12345:黥刑就是颜面刺青,士大夫贪污刺个字示众,保证吓阻有效! 06/05 20:10
34F:→ ggg12345:使用公家机关电话打回家探问家人,当然也是公款私用,此说 06/05 20:15
35F:→ ggg12345:就是戒严时代故意入人於罪的陷井.若等同盗窃岂不更衰? 06/05 20:19
36F:→ puec2:你看.... 06/05 20:24
37F:→ ggg12345:以前这些事都是明摆着.公家茅厕不给公共卫生纸,因为那是 06/05 20:25
38F:→ ggg12345:公款私用,但大家都有缴税,但为何公务机关有公款卫生纸?这 06/05 20:28
39F:→ ggg12345:如何解法?此等"公款私用"能比公款花酒谈公事如何等同贪污 06/05 20:32
40F:推 ggg12345:要替教授公款私用贪污解套,视同盗窃,不过台湾的盗窃不是 06/05 20:54
41F:→ ggg12345:罚款就能了事的.就此一特例得易科罚金是一办法,那得特涉! 06/05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