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daddy (小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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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会计法过关/民代特别费、教授研究费 除罪
时间Sat Jun 1 11:38:15 2013
会计法过关/民代特别费、教授研究费 除罪
【联合报╱记者郑宏斌、李昭安、许雅筑、陈乃绫/台北报导】
2013.06.01 04:38 am
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读通过「会计法第九十九条之一修正案」,扩大特别费除罪范围,
扩及各民意机关、村里长及学术机构,并有溯及既往的规定。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
这次将「历史共业」一次解决,对国家来说是好事情。
至於前立委颜清标是否适用?王金平说「要看法务机关的解释」。但他强调,并无任
何「量身订做」的考量,修法提案很早就有,版本也很多。颜清标因在台中县议长任
内用公款喝花酒,今年初入狱;官司定谳前,无党联盟曾提案修法,试图为颜解套,
但当时修法未过。
此外,被控诈领研究费的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也一并获得解套。柯文哲凌
晨在睡梦中接到记者电话说,「这个修法早该过了,结果是柯文哲和颜清标一起除罪
化。」
立法院前年通过会计法修正案,为二○○六年以前的首长特别费除罪化,但范围未及
民意机关与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根据昨天通过的修正案,二○一○年底以前,各民意
机关支用的研究费、公费助理费与加班费业务费、出国考察费,以及村里长事务补助
费,均予除罪化。
除罪范围也扩及学术单位,二○一二年底以前,各大专院校职员、学术研究机构人员
支用政府补助的研究计画费,包含报支、经办、核销、支用等相关财务责任皆除罪化
。若涉刑责者不罚,但不符法令之相关费用则要缴回。
根据修正内容,报支政府机关补助的研究计画费时,若意图购买与研究计画不相关的
财物,则不适用除罪范围。
台联党团总召林世嘉说,会计法修正案过去是因台联党团拒签而无法通过,「甚至受
生命威胁也不愿妥协」,但这次「忍痛签下」是不愿再看到如柯文哲这样认真的医师
还要受制度所困、牺牲清誉,所以才签字。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政务官特别费都已除罪化,此问题是「历史共业」,牵连不
分蓝绿很多基层议员,加上学术界也是人心惶惶,现在通过修法,让学术圈或柯文哲
这样的人不再有「白色恐怖」之感。
提案立委林沧敏说,并非针对颜清标案,过去措施性法律未明确化,才造成部分机关
误用经费,修法通过後,可避免类似情形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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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评:结果是颜清标、柯文哲联手救了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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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ogogi:标哥!标哥!标哥! 06/01 18:22
2F:推 emitter:那之前嘉义大学那位老师已在服刑,会怎麽处理? 06/01 18:49
3F:推 tainanuser:国科会方便行事情有可原,但喝花酒也除罪化?无言... 06/01 20:44
4F:推 fatfox:e大,余文也被关过了,台湾又不像大陆,还弄一个"平反" 06/01 21:02
5F:推 gogogi:柯P:大概喝花酒跟做研究一样都对国家贡献 06/01 21:04
6F:→ melkk:公款公用伪造文书就没事了.但若证据确凿图利贪污仍是跑不掉 06/01 21:47
7F:推 limingche:有趣的是,标哥花酒的确是公款公用,因为在酒店是桥公事! 06/01 23:06
8F:推 guare:的确很有趣。我只有一个感想,竞争带来进步,既生苹果何生三 06/05 01:51
9F:→ guare:星?前一阵子在吵党证好用,看来这产品的竞争也相当激烈 06/05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