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AfterPhD
标题[问题] 人体试验结果的发表
时间Sun Feb 3 23:27:06 2013
根据卫生署发布的公告 卫署医字第 0900072518 号公告 (2001.11.22)
一、为确保医疗保健资讯品质,促进正面的卫生教育宣导,保障病人权益,
维护医疗秩序,特订定本伦理守则。
二、发表医学新知或研究报告(含特殊个案病例),应注意下列原则:
^^^^^^^^^^^^^^^^^^^^^^^^^^^^^^^^^^^^^
(一)国内人体试验(含临床试验)之结果,应於「人体试验执行成果报告书」
^^^^^^^^^^^^^^^^^^^^^^^^^
经行政院卫生署审核通过後,始得发表,其内容应包括主题、目的、方法
^^^^^^^^^^^^^^^^^^^^^^^^^^^^^^^^^^
(接受试验者标准及数目、试验设计及进行方法、试验期限及进度)、
可能产生的伤害等资料,并应注明其为试验性质。
...
国内人体试验或临床试验做完之後
还要送卫生署审过能发表
那大家在投国际或国内学术期刊之前
真的有照上面公告送卫生署审过才投?
或者至少等卫生署审过才发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29.187
1F:→ wildwolf:我觉得他是指在国内发表这件事,国外他管不着。 02/04 08:06
2F:→ elegancy:适用对象为「医疗机构及医事人员」。 02/04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