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12345 (ggg)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新闻] 发票A补助 全台700教授涉案
时间Fri Jan 11 22:15:40 2013
※ 引述《tainanuser (南南南)》之铭言:
: 果然五年五百亿的经费拿太多时,中箭落马的机会也最高。现在都是在看中正大学化学
: 系林昭任教授的案子,最高法院的判决,将会决定这七百多人,是以伪造文书?还是以
: 贪污罪起诉?如果是贪污罪,使用国科会计画、教育部计画的主持人,都可称为「授权
: 公务员」,本刑七年以上,就算再减也是五、六年跑不掉....
: 林昭任的案子,就是用业务费买设备,违反政府采购法,买进的设备没有财产编号,有
: 图利私人之企图,所以一审判十年徒刑、二审判五年半,已经上诉到最高法院,而最高
: 法院的判决,将会决定这七百人的生死...
: 相关新闻: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11100099.html
: 以上为个人浅见,提供您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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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业务费买设备的标准例就是分期付款以租代购的租赁案. 分期付款的
经费就一定是业务费, 因为租赁的设备还无法完成所有权转移, 只会有
已缴款的证明.
而业务费称为经常门就是每年都要编列的经费才能保证按期付款. 付款
期满所有权转移就编列财产号码造册列管.
若用非设备费(譬如维护费)买设备代用故障设备, 把故障组件报废, 留
下堪用组件, 就有其他可用的维修零组件, 就符合维修目的. 关键在要
有完整设备记录, 各组件若能组成完整机器, 该完整机器就应再加列财
产登录.
这种使用方式通常要事先规划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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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方法在戒严时代都能合法地用, 关键在事前计划报备, 事後可查核.
政府采购法又不是绝对正确, 报上窒碍难行的原因, 报备拟用的办法,
核备後执行, 事後再接受查核就无所谓非法问题.
1F:→ puec2:现在时代不同罗 以前的会计会帮你想办法买东西 01/11 22:18
2F:→ puec2:现在的会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马上拒绝 01/11 22:18
3F:→ puec2:这跟现在学校人数变多 业务繁杂也有关系 01/11 22:19
会计与人事这种命官推掉事情心态一向都相同, 从来没变.
这是该负政策责任的政务官不肯负责做事解决问题罢了. 教授研究不都是
在解决问题吗?
然道是命官偷懒不肯服务, 合法可做的事就变成了非法? 这是啥法?
※ 编辑: ggg12345 来自: 140.115.4.113 (01/11 22:47)
4F:→ uka123ily:为何你会有采购法不正确的疑虑 01/11 23:05
5F:→ puec2:不是合法变非法 而是把合法的路堵了起来 01/11 23:14
6F:→ puec2:你如果不买 他们就省事多了 01/11 23:14
7F:→ niwat:老实说, 如果教授愿意上签呈, 一般的情况采购or会计也不会 01/12 00:54
8F:→ niwat:拒绝, 反正万一出事了有教授的签呈挡, 不过教授愿意上签呈 01/12 00:55
9F:→ niwat:的人也不多 01/12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