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cat (~米雪~)
看板AfterPhD
标题[问题] 送审未通过的着作是否可给其他作者再送审
时间Wed Aug 1 23:57:20 2012
大家好
在专科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中, 有一个关於升等着作的问题 请教大家
若甲老师(第一作者)已用了A, B两篇文章当代表着作及参考着作来当升等文章送审
但审查结果未通过
那A, B两篇文章的通讯作者(乙老师)还可以用这二篇文章来当作代表着作
提出升等申请吗??
请对升等办法有了解的先进, 协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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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180.141
1F:推 tainanuser:参考着作的可以,但代表着作部分不行。 08/02 00:10
2F:→ tainanuser:代表着作即使没过,资料也会建档存档,故该篇已经作废 08/02 00:10
3F:→ tainanuser:但应该是还可以列入参考着作。 08/02 00:10
4F:推 fate101:感觉好像可以吧 因为不同人呀 不过还是以人事室说的为准 08/02 00:32
5F:推 harlem77:有听说代表作独立作者较不会被打枪 不知是否如此? 08/02 01:13
6F:推 fate101:这是一个广义的问题 如果有独立作者文章为何不用这篇 如果 08/02 11:57
7F:→ fate101:代表和参考都是合着那可能会被批无独立研究能力 不过一切 08/02 11:59
8F:→ fate101:还是要以审查人为主 或许他们人很善良 08/02 12:00
9F:推 oddyssey:有个谬误 如果文章中只有唯一一个作者具有代表性的贡献 08/02 21:15
10F:→ oddyssey:其余作者若只存在附加贡献的话 那怎会想说因为主要作者 08/02 21:16
11F:→ oddyssey:升等没过 就想要撤回先前代表性作者认定的声名 摆明取巧 08/02 21:17
12F:→ oddyssey:代表作者的认定岂是因为升等没过就可以轻易否决 儿戏吗? 08/02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