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or (Love Actually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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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国科会专题计画费用报支重大变革。
时间Tue Jul 31 23:07:48 2012
国科会公告:
http://ppt.cc/dMvz 注意看变更条文对照,其实有很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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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及「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
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并自101年8月1日生效,请 查照转知。
一、旨揭「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修订第六点、第十八点、
第十九点、第二十四点至第二十七点;「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
理原则」现行规定共三点,修订为十一点(检附各该修正对照表及修正後规定全文各1份)
,修订重点如下:
(一)本会专题研究计画补助项目分为「业务费」、「研究设备费」、「国外差旅费」及「
管理费」四大项。
(二)「业务费」、「研究设备费」与「国外差旅费」三个项目间流用之比例限制,由现行
流入20%、流出30%放宽至流入流出皆50%,超过此比例才须事先报本会核准。
(三)除前述补助项目的新增与补助项目间经费流用超过50%者须事先报本会核准外,各项
目内支出细目是否与研究相关,及如因研究需要而有细项变更与经费调整必要者,授权由
执行机构认定并迳依其内部行政程序办理;删除原规定中研究设备与耗材等经费用途之例
示项目,俾免误导。
(四)增订经费浮报虚报之处置,明定追回管理费额度为浮报总额之一定倍数(一至三倍)及
增列「书面告诫」处分。
二、本会补助贵机构执行专题研究计画,系依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及双方合约进行
监督管理,贵机构除依中央法规及机构内部审核程序落实计画管理外,亦请建立内部分层
负责机制及简便合理之作业程序,若有补助经费核销疑问,请依下列处理流程办理:
(一)若执行机构会计单位表示该经费「不能核销」者,请执行机构会计单位提出书面法令
依据。若确与法令不符者,当然不能核销。
(二)若法令有解释之模糊空间,请执行机构首长依权责解释。
(三)若执行机构首长无法解释,执行机构可来函本会处理。
三、详请参阅本会101年7月30日台会综二字第1010050820号函。
四、本案联络人:
(一)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会综合处:电话:02-2737-7435、7440、7567、7568、
7980、8010
(二)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小组: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
发布日期:2012/07/30
联络人:许嘉文
联络电话:(02)2737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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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08.231
1F:推 marsdaddy:有没有人要来个白话文翻译呀? 08/01 00:34
2F:推 shaiking:也就是说 学校会计室要挡报帐的话要出示法源依据罗 08/01 00:38
3F:推 nowend:就是更容易买IPAD了? 08/01 00:48
4F:推 limingche:所以说,能不能过,最终要看研发长罗?right? 08/01 00:49
5F:→ limingche:更正, 能不能报 08/01 00:50
6F:推 limingche:不过研发长有这种时间处理这种小事吗?? 08/01 00:55
7F:推 shaiking:反正有疑虑就每个人都上签呈去问 问久了标准就放宽了 08/01 01:08
8F:推 marsdaddy:如果是研发长认定那铁定变宽松,如果是会计主任认定就 08/01 09:04
9F:推 marsdaddy:完了,变的更严格。会计主任通常都很难沟通... 08/01 09:06
10F:→ puec2:iPad=多细胞屏障下突触电讯号放大捕捉静电容器 08/01 11:48
11F:推 majohn:推楼上XDDD 08/01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