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2PLASMA (shinnwa)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问题] 关於学术伦理
时间Thu Dec 29 23:34:46 2011
提供一些看法,原PO可不可以描述双方合作的模式.
若如对方回信般,原PO没有後续参予讨论,只有提供的idea或是初期的code.
那贡献度确实会递减.毕竟你无法知晓对方有无进行後续的改进与适时提供协助.
总不能以此基础发展出来的所有论文都要挂上原PO的名字吧.
只是更奇怪的是,怎不是那位教授回蕧你?而是他的学生?
※ 引述《MasterChang (我爱ASM)》之铭言:
: 就当作花"钱"买教训。学术界这种学棍很多,以你的状况还不算糟糕的。
: 前面一堆被吃乾抹净的大有人在。
: 只能说你太不小心,重要的code、data不知道要妥善保存,这样给人拿光
: 光,到手了当然把你踢一边。台湾学术环境跟帮派基本上是一样的。学术
: 伦理委员会的效用跟部队的申诉制度一样。
: 合作?筹码跟王牌都出光了要合作啥?
: ※ 引述《kevinses (桔梗花)》之铭言:
: : 各位乡民,大家好:
: : 小弟,最近遇到一起学术研究纠纷,一开始合作时给的承诺,会有IEEE期刊挂名,二
: : 年过去了,最後IEEE接受了却不见论文挂名,写信询问,得到回信如下所示,信中提到
: : 「完全等值回馈」的论点让小弟不太明白,另外,假设小弟的创意idea确实在该篇
: : IEEE占有贡献,为何贡献是可以从IEEE移花接木至IET,但事前小弟完全没被告知。
: : 另外疑点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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