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nanuser (南喃难)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代po] 仪器的转移
时间Wed Jun 16 17:26:24 2010
花时间跟系所主管谈吧!
因为国科会购买的设备,最後都是汇编入学校财产,如果需要学校转移财产,通常签呈
是必要的,也就是一开始就要系主任或所长同意才行。也就是怎样的理由比较恰当?
但是如果计画还没有执行完,可以用:「计画未执行完毕,需要携带仪器设备」。一般
以学校立场,不给你携带,在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通过的可能性很高。
但是如果已经执行好几年,要一次全部带过去,建议您可以作一些工作:
1. 先到学校的总务处保管组,看看过去转移成功的案例有哪些?应该会有公文。先看看
过去有哪些人成功?公文如何写?
2. 跟系所主管软性哀求,请他在公文上帮忙,例如:本系所教师使用该项设备频率不高
,维修频繁且维修费用昂贵...之类的,让签呈可以发出。
根据过去看到的例子,国立转国立、私立转国立都比较顺利,因为这个是国科会的经费,
购买後是学校的财产,公立间流通,或私立转至国立,都没有牵涉到「国家财产赠与」
的问题。国立转私立,因为这个已经列入财产编号,也就是国家财产,要转到私立,在
会计的作为上,变成将公共财产变成私法人的问题,会相当麻烦。
以上为个人浅见,提供您作参考!
※ 引述《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之铭言:
: 代po
: ---
: 请问 国科会计画买的仪器
: 万一跳槽
: 可以跟着带走到新学校吗
: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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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40.158
1F:→ tashidelek:您的昵称改了耶XD 06/16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