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新闻] 学生论文抄袭 教授升聘受阻
时间Sat May 29 00:37:32 2010
※ 引述《H3 (HHH)》之铭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 最最基础的是被抄袭的当事人到法院控告
: : 认为自己被抄袭要控告的话 请自费找律师打民事诉讼
: : 更详细的请自行找民法或者到法律版询问或者找专业律师谘询
: 这点是错误的
: 关於抄袭适用的是着作权法 属刑事
: 可以由检察官来替你诉追(也就是检察官当你的律师)
: 而民事则是因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 几乎不需花到什麽钱
: 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是最佳法律途径
: 又能以国家公正的制度来制裁坏人 而受害者也可以得到适当补偿
不是法律专业 不过到全国法规资料库查了一下着作权法 还是不明白
这个法律属於特别法还是民刑法以及其具体差别 应该不是民刑法
否则就会列在民刑法的某些章节
根据 其第一章 总则 的规定
第 2 条 本法主管机关为经济部。
着作权业务,由经济部指定专责机关办理。
主管机关是哪一个的具体影响有什麽? 毕竟最後还是透过法院审理与判决
另外在第七章 罚责 规定
第 100 条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但犯第九十一条第三项及第九十一条之
一第三项之罪,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权利所有人自己因为种种因素不向检察官提出告诉 那检察官也不能自
行控诉
不确定的是 调查或者诉讼过程当中原告诉人可否撤销告诉 另外就是 一旦检察官
接到告诉就必须展开调查吗?
: 但重点是 法律定义的"抄袭"跟学术伦理的"抄袭"是不一样的
学术的要求跟国家法律确实有一定的不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1.70.23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