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ko (robert)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代po] 六年条款
时间Fri Jan 8 14:26:22 2010
※ 引述《tainanuser (南南南)》之铭言:
: 六年条款的限制,根据个人所知,目前台湾所有大专院校,应该是全部都是通过升等一次
: 後,就可以豁免於这个条款。而其中不得不提到博士班广设後的一些症候群,六年条款只
: 是其中目前可以看见的一条。...(恕删)
: 以上为个人浅见,提供您做参考!
: ※ 引述《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之铭言:
: : 请问各位先进 真的有人六年条款走人吗?
: : 蔽校最近发给全校Email 警告102年开始砍第一批人
: : 可是也有相关的配套
: : 例如以多上课 或兼行政 或找人合挂paper取代
: : 不知道各校的作法如何?
敝校的做法是369条款
即讲师3年内必须升等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6年内必须升等副教授
副教授9年内必须升等正教授
兼任行政期间得不计算年限
无法达到上述条件者,不续聘
另外专任教师两年内必须有中央部会级的计画案或者
发表具审查机制的期刊论文,否则取消年终奖金
这些都明明白白写在聘书中,新旧教师一体适用。
为了要生存,除了努力写论文,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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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0.82.55
1F:推 cscc:真是辛苦啊... 01/08 14:34
2F:→ lacrosse:请问是私校吗? 01/08 15:33
3F:推 marsdaddy:"兼任行政期间得不计算年限"这条其实还算蛮有人性的.. 01/08 15:54
4F:→ marsdaddy:话说敝校校长也曾经想要提类似条款,不过当场在校务会议 01/08 15:55
5F:→ marsdaddy:被几个见不得别人好的资深教授推翻。 01/08 15:56
6F:→ marsdaddy:我们这些接行政的助理教授,真的是有够烦、有够累,压力 01/08 15:57
7F:→ marsdaddy:实在蛮大的... 01/08 15:57
8F:推 lincy075:跟原PO应该是同校 01/08 18:03
9F:推 Festung:小的之前跟原po应该同校...Q.Q 01/08 18:08
10F:推 flac:讲师三年内要升助教授?? 是指已拿到博士候选人的进修中讲师吗 01/10 01:57
11F:→ flac:否则这条等於是叫讲师走路 除非靠着作升等 01/10 01:57
12F:推 flac:两年至少一篇期刊 好像满多学校只管量不管质 01/10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