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AfterPhD
标题Re: [升等] 助理教授 升 副教授
时间Fri May 22 15:37:26 2009
※ 引述《ekirts (Finale)》之铭言:
: o大说的是没错的,进一步的说,
: 大学法规定,升等着作的计算是,取得上一职级後「及」五年内所发表的着作。
: 这个着作包括,代表着作与参考着作。
更浅显的解释就是说: 你的任何着作要拿来升等 只能用一次
你用在拿到助教授的着作不能继续用在副教授升等
你用在拿到副教授的着作不能继续用在教授升等
而且你用来升等的着作必须在你提出升等的瞬间往前推五年之内
: 就小弟的领域(社会科学类),
: 代表着作必须要独立发表,或是第一作者,参考着作则不限。
: 换句话说,当你要升等副教授时:
: 1.博士班的发表不算。
: 2.博士後的发表不算。
: 3.取得助理教授,但超过五年者「理论上」不算。
: 为何我说「理论上」?
: 因为我梦到某顶尖大学,在解释大学法这条规定时,
: 讲「及」,改为「或」。在该校是自审单位的情况下,
: 如果时间抓紧一点,前三点不算的,
: 都可以算喔....
上面那种用"或"的做法也很难说一定不好还是怎地
比方说 全美医科和工科排名前十以内的学校升等规定都有看到
升等人可以列出"所有的重要着作" 换言之 照规定你就算在
大学的时候就有本事出论文 那也可以列 只要是发表在你的领域的
重要期刊
换言之 你就算依照我国规定出一百篇论文 可是都不是在你的领域
的重要期刊 那你可以用来升等的论文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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