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uichang (小惠)
看板Aerobics
标题[新闻] 金牌易主加州消费权益受损 消基会拟提告
时间Tue Jan 23 16:35:06 2007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程仁宏今天表示,健身中心金牌易主为加州後,接获
原金牌会员陈情指出,会员终止合约不退费,成为新会员也不能使用其他加州
分店等不合理情事,消基会不排除提起团体诉讼保障消费权益。
消基会今天召开「『金牌』易主『加州』,消费权益缩水』」记者会。
程仁宏於记者会中与不便公布姓名的原金牌会员电话联系,根据这名消费者表
示,前後共缴了3笔费用给金牌,包括入会费新台币5000元、月费988元及一笔
未定位是「权利金、押金或保证金」的3万元;但在金牌易主给加州後,会员欲
终止合约却不能退费等不合理情事。
程仁宏则总结这次健身中心易主事件共有两大消费权益受侵害。
他说,这名消费者得到的不合理对待是,「终身月缴的会员,得以选择终止合约
,却不退任何费用…」,以及「可以移转成加州单点新会员,却不能使用加州其
他分店.. 」。
他强调,关於3万元不退还予消费者,已违反消保法第11条规定,依法应做有利於
消费者的解释,若消费者视为保证金,即应全额退费。
其次,金牌老会员不能使用加州其他分店,加州会员却以可使用已成加州大安店
的原金牌店设备,依据消保法第12条明文规定,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违反诚信原
则,对消费者显失公平者,无效。
程仁宏呼吁,行政院体委会、消保会应主动出面处理,了解剑湖山公司将金牌出
售给加州的过程,否则消基会不排除提出团体诉讼,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不过「加州健康俱乐部」直至中午都未做出回应。消保会则表示,加州必须概括
承受原金牌会员的消费权益,详情将展开调查。
来源:中国时报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3+132007012301120,00.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39.223.4
1F:→ GODMODE:金牌变加州,加州不限点会员用是理所当然,金牌会员可以用 01/23 16:37
2F:→ GODMODE:但,他原本就只有一家,这样的标准并不合理 01/2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