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ncerHawes ()
看板Accounting
标题[请益] 有限公司出资转让
时间Tue Apr 21 14:43:57 2020
请教会计师版的各位大大
公司法 第110条(出资转让)
股东非得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之同意,
不得以其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於他人。
董事非得其他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不得以其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於他人。
这部分的1/2、2/3是硬性规定吗?
章程能不能订更高?
例如其他股东100%同意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6.190.18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ccounting/M.1587451441.A.5CA.html
1F:推 abc5073hg : 可以订更高,但是以後如果少部分不同意,就会一直卡 04/21 14:49
2F:→ abc5073hg : 住无法动作 04/21 14:49
谢谢 我印象中是可以 但回头看法条没明讲 就缩了
※ 编辑: SpencerHawes (114.136.190.187 台湾), 04/21/2020 15:57:54
3F:推 radishare : 有限公司於章程订定较公司法规定为高之股东表决权同 04/23 10:53
4F:→ radishare : 意数时,仅於公司法有明定章程得规定较高之规定时, 04/23 10:53
5F:→ radishare : 始得依该规定为之。108/5/21经商字第10800597810号 04/23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