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内Accounting
标题[问题]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问题...
时间Tue Feb 2 16:35:45 2010
各位先进好,
不知道方不方便在这边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问题?
(或者, 有 gaap 或台湾的会计准则是否也能提供? )
这是 2007 年 cicpa 会计的考题...
【2007】下列各项中,属於利得的有
(A) 出租无形资産取得的收益
(B) 投资者的出资额大於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金额
(C) 处置固定资産産生的净收益
(D) 非货币性资産换出资産的账面价值低於其公允价值的差额
(E) 以现金清偿债务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问题的重点是 D 选项.
一般来说, 非货币性资産换出资産的账面价值低於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後学的观念里应该
属於利得. 但是, 该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进一步明确指出: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可是, 有人依据该国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定义利得是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
由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不属於企业日常活动, 不能因为换出资产为存货就不认为利得.
不知道各位先进的看法为何? 或者, gaap 与台湾准则的相关界定为何?
请各位先进不吝赐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238.168.111
※ 编辑: ninmit 来自: 116.238.168.111 (02/02 16:36)
1F:→ ninmit:又, cicpa 并未提供参考答案, 所以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 02/0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