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through (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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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会计学/减损回转利益
时间Thu Dec 10 23:34:12 2009
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扰,第一种写法我是参考去年地特题目:(请直接看ANSWER即可)
速飞公司於民国95 年1 月1 日以$50,000,000 向政府标购高速公路
ETC 之经营权5年,合约中载明如果於合约期间内公司未受政府处分,
则每5 年合约届满时得以少许手续费成本续约,惟最多可再续约4 次,
亦即最长之合约为25 年。基於商业考量,速飞公司有意愿争取续约,
并有证据显示可达成合约展期之所有必要条件。
试作:
(一)请为该公司作民国95 年度相关分录(若有必要时,含摊销分录)。
堦(二)承前资料,设於民国98 年1 月2 日之元旦假期输运尖峰期间,
政府认为速飞公司所经营之ETC 业务发生重大过失,故通知该公司
已失去续约权利,是日该公司估计该经营权之可回收金额为$10,000,000,
请为该公司作该年度必要分录。
(三)承前资料,该公司向法院进行诉讼以期能保有续约权利,
经法院於99 年1 月3日判决,公司於合约到期後,可再续约两次,
是日公司估计该经营权之可回收金额为$40,000,000
,请为该公司作该年度必要分录。
ANSWER:
针对减损的部分陈老师给的答案是:
(二)98/1/2
[减损损失 34000000
[ 累计减损 34000000
(三) 99/1/3
虽然减损回转利益算出来是35000000,但得小於34000000
所以是 [累计减损-特许权 34000000
[ 减损回转利益 34000000
但第二种写法是针对固定资产中遇到 资产增值,之後减损,然後又减损回转
,但我的疑惑是,若固定资产仅 减损,然後又减损回转(没有发生过增值) ,
那是否得用第一种写法而不可用第二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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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47.20
※ 编辑: windthrough 来自: 218.164.147.20 (12/10 23:34)
※ 编辑: windthrough 来自: 218.164.147.20 (12/10 23:36)
1F:推 ramessesx:之前有人问过这题..请找11916 12/10 23:44
2F:→ windthrough:谢谢,但我的疑惑和那篇不太一样,且那篇给的答案(即 12/10 23:56
3F:→ windthrough:使是高点),也和陈X华的答案不一样,最後两个分录 12/10 23:56
4F:→ windthrough:答案要改成34000000 及 3545455 12/1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