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g0720 (急惊风..慢慢来吧..)
看板Accounting
标题[问题] 预算法..动支预备金
时间Thu Nov 12 15:46:36 2009
预算法第七十条:
动支第二预备金之原因为:
1.原列计画费用因事实需要奉准修订致原列经费不敷时。
2.原列计画费用因增加业务量致增加经费时。
想问的是..
如果符合条件,像是业务量增加,可以直接动二吗?
还是需要先匀支,再留用,再修改预算,仍不足时才可以动二..
个人好像有点死脑筋加钻牛角尖..so出现这种问题XD
请大家包容,也替我解惑一下 ...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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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0.161
1F:→ amabetter:我认为原列计画直接动二从理论上是可行的 但动二须经 11/12 16:44
2F:→ amabetter:立院审议 审议前亦须经行政院核准 你跳过匀用 流用 11/12 16:45
3F:→ amabetter:修改分配预算及动一 似乎会被打枪吧@@ 11/12 16:45
4F:→ ying0720:OKOK 感谢你 11/12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