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ll (天使的翅膀)
看板Accounting
标题Re: [问题] 关於证交法私募相关问题
时间Sat Aug 15 02:09:35 2009
: (1)91年会计师的题目
: 问题:A上市公司拟私募一批股票筹资,(其中一小题如下)
: 设A上市公司完成私募後,其董事长利用内线消息买进部分该批私募股票,
: 问乙有无内线交易之罪责
: 之前上高点程律师的课,针对私募股票记得是说,因为该私募股票如果发行後要
: 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卷营业处所买卖的话需要补做公开发行的手续
: 所以根据程律师之前的教法,且证交法157-1条亦明确立法公司内部人及某些身分
: 之人不得在消息公开前或公开12小时内对该公司"上市或上柜之股票"买进或卖出
: 所以针对这题我本来是认为该董事长并无内线交易之罪
依程律师第5回24页 157-1只规定"上市或上柜之股票"
刘连煜的书上写私募之股票或具有股权性质之证券 并非上市柜之交易标的而不受管制
为法律漏洞
实务面来说 私募本来就是洽特定人去买 要去认定内线很困难
只能就私募认购价是否低到不合理去着墨
这题当然是刘说了算
: 请问各位这题是要如何解呢?
: (2) 关於解题答案是否有所谓的正确答案
: 这是在看过两家补习班对一些题目的解答各有其答法,所以想问法科的申论题
: 是否没有一定的标准答案,我指的是"是否有罪" 或"是或不是"的答案
: 如果引用的点不一样可能造成答题的结论不一样
有可能阿
本来就会有不同见解 不过证交较少 公司法争点较多
其他法律不同学者争点更多
身为一个考生 安全做法就是采通说 并且不忘特殊的见解
: 95年cpa考题
: 略述: 题目是针对出售观光茶园的持份未先经过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就直接对
: 不特定人做公开招募的行为
: 高点的解答: 虽然以法理而言是有罪,但在罪刑法定主义之下,主管机关核定的
: 投资契约仅有"华侨或外国人赴台募资到国外投资"
: 所以无罪,宜修法才能判有罪
: 名师的解答: 以主管机关核定之有价证卷"不动产证卷化",所以有罪..
: 这...大家想法如何?
你可以参考公职王的解答 它是列了两说 一个有罪 一个无罪
找一个ok的说法就行了 不过你是只有这科吗? 还有空去对两家的解答...:P
基本上程律师的解法大多base於刘和林 他是林的学生
应该较了解他们的偏好....
而且他应该是司律补习界商法的第一把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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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41.76
1F:推 princessJP:谢谢解惑! 以前是补程律师的,今年在准备的时候就想说 08/15 15:52
2F:→ princessJP:总复习换一家听听看~而且名师的总整理做的不错 08/1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