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enz (Larenz)
看板Accounting
标题[问题] 公司合并,被消灭公司之会计处理
时间Mon Jan 5 21:57:44 2009
抱歉,想请问一下,
公司合并时,被消灭公司就其取得现金超过净值的部分,
应该认列处分资产损益吗 @@?
如:
现金 100,000
负债 100,000
资产 150,000
处分资产损益 50,000
我看郑丁望老师的书(高会,第三版,上册,第75页)有认列处分资产损益。
而林蕙真老师的书(高会,第三版,上册,第18页)则没有说得很清楚,
只说「(被消灭)公司在被合并後即行解散,因此应将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对冲,
以结束其帐册之纪录。」
因为手上的书有点旧了,想确认一下,
先向愿意帮忙的人说声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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