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okkeeper (bookkee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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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想成立公司...该怎麽办?
时间Sat Jun 23 05:01:57 2007
※ 引述《supernoel (怀念大海)》之铭言:
: ※ 引述《Jashi (蓝色的钢琴)》之铭言:
: : 帮朋友问个问题...
: : 朋友有个工作室, 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成立的,
: : 因为大家只是聚在一起工作, 所以也没有什麽健保劳保的,
: : 帐也是简单纪录, 分摊一下而已.
: : 现在他们想多请几职员、工读生的,
: : 这样他们就得成立公司了, 对吗?
: : 还有这些职员的劳健保, 也是要处理的, 对吗?
: : 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来帮忙吗?
: : 包括公司的登记跟员工的劳健保申请?
: : 感谢..
: 如果只是要请职员,也没必要到要到成立公司,
: 但如果以後想长期规划把规模搞大,那倒是可以考虑(但也非必要)
: 通常想经营事业,经营方式有很多选择
: 常见1.合夥2.无限公司3.有限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两合公司但没必要)
: 上面的1.2.都是无限责任,也就是公司或合夥的对外关系(如接CASE,进货等)
: 是采无限清偿责任,以股东的财产作担保,简单来说,公司不是重点,别人跟
: 你们公司做生意,是看你们老板们(股东)有没有钱付,到时付不出来,就执行
: 股东们的财产.
: 优点是,规模小,具闭锁性,重视人和关系,股东不能随意更换,也因为如此,
: 不用担心到时候突然股份转让後,跑进来一位莫名奇妙不认识的股东,
: 适合家族事业和好友们合资事业.
: 3.有限公司基本上有是小型公司,除了是负有限责任外,其他的跟上面1.2.特点差不多
: 有限责任是,设立股东只要把一开始的出资额丢出去,公司所负的债务,就以那些
: 财产去做担保,全部赔光了,也不会去动到股东的固有财产.
: 也是适合家族朋友的事业
: 4.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有点搞大了,设立的资本额就比较高,基本上股份也是自由转让
: ,所以当初设立的股东後还很容易就换掉.
: 上面合夥只要订立合夥契约把权力义务关系定一定就可以了,至於成立公司
: 也真的不是什麽很难的问题,只要辜狗查依下公司法前几条的条文,看你们要哪一种公司
: ,股东人数符合,订立章程,去经济部作一个成立登记,这样就一个公司成立了.
: (当然嫌麻烦,还是让专业的来.)
一.台湾的中小企业绝不会成立无限公司,合夥的组织到是有.
二.有限公司的债务清偿并不只是以一开始所丢出去的财产做底线,还包括营运後的
财产,还有如果公司倒闭时,没有到法院办理清算程序,甚至还包括股东财产,这是
防止恶性倒闭使债权人蒙受损失.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额一百万即可,不算多,再者股东也不是很容易就要换掉,除非自己签字
转让,董监事职位倒是很容易就被换掉.
四.送件到经济部办理登记很容易,文件的内容可不容易,一疏忽可能造成後果难
以想像,没有处理过的人也很难一次就申请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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