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
看板Acad_discuss
标题[公告] 本小组「检举」办法规范
时间Sat Nov 6 13:00:59 2010
国家研究院科学群组检举办法 2010. 11. 8 修
1. 本小组组务只认定在本板张贴检举案。
2. 检举之目的为促进促进板务良好运作,因此
检举人请先写信给被检举人,要求被检举人注意与改善。
并取得被检举人回应信件,若被检举人 1周内仍未回信,
请检举人再向本小组提出检举。
3. 检举人请填写下面检举单内容,才得以完成检举程序。
a.检举事宜
b.受到之影响面 300字
(不得抄袭与剪贴等,本组有权要求检举人修改文章,来辅助本组厘清真相)
c.检举人告知被检举人之信件记录等附件。
4. 本组收到检举单後,会告知被检举人改善,改善期限为 2周至2个月。
5. 改善期限结束後,本组会加以评估,可再给予改善期限 2周至2个月或裁决後结案。
6. 本组务人力有限,且组务繁琐复杂,一次仅处理同一检举人提出之单一事件检举案。
因此同一检举人提出之不同检举案件(即便在同一篇文章),
本组会待审理案件结案後再处理同一检举人下一个检举案件。
7. 同一检举事宜与人物,本组仅受理一次。
8. 特定状况下(如藉由检举扰乱本组运作),本组有权不处理检举案。
9. 若检举人不按照规范申请检举案,视同闹板,本组得禁止其发言权两个月至一年。
2010.11.17 修
※ 编辑: HIbaby 来自: 140.112.79.24 (11/08 17:05)
※ Jasy:转录至看板 AboutBoards 11/09 23:13
※ 编辑: HIbaby 来自: 123.193.18.68 (11/11 00:09)
1F:推 Jasy:2010.11.11修 61.217.161.215 11/11 01:07
※ 编辑: HIbaby 来自: 140.112.79.24 (11/17 23:53)
※Jasy 於 12/14/2011 11:50:59 将推荐值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