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itzkixd (十元作家)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您好 关於Relax_Enjoy小组申诉案 #1g2XpgcF 请益
时间Fri Jul 17 23:25:55 2026
※ [本文转录自 nowitzkixd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标题: Re: 您好 关於Relax_Enjoy小组申诉案
#1g2XpgcF 请益
时间: Fri Jul 17 16:45:44 2026
1.
我所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是草率结案,
全部都是依个案实质审查;
我若是要草率结案,我大可在站长宣判之前把所有群组、小组的积案迅速结掉,
而不是至今仍有 biker 板的申诉案件还在审理中;
我若是要草率结案,现在已宣判的案件中就不会有部分案件申诉成功、部分案件驳回,
也不会有我去实质监督 biker 板规并发现板规援引不存在的上级规定情事,
这点必须请你理解。
2.
你被板主判定违规的推嘘文,
即便上下文相差一个小时,内容仍有脉络与连续性存在,
而且我实际到 Board-Police 板查询,
也只有看到 AreLies 板主提出的检举,而没看到 hidog 提出的检举,
因此整段推嘘文可明显看出你就是在指涉 AreLies,
而非如你在与板主沟通信中提到的是在指称 hidog,
因此被板主判定违规实在没有不当之处;
就如我在宣判中所述,你要自嘲的话指名自己就好,
指涉到其他人就容易被判定违规,
就算以我自己当板主时的标准来看,我也是会判定违规,
因此板主的判定我认为并无违误。
3.
依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板主拥有制定板规权,
亦即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
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因此板主本就可以按照看板风气、看板现行状态,
来制定一个能让他有效管理看板、合理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的板规,
累犯条款是否定义累计时限、情节严重与否的心证标准也是如此;
至於板主是否有不当使用板规、滥权情事,
在 biker 板中的确是有发生,
我在
#1gH22rI3 (L_RelaxEnjoy) 公告中已有明确说明,
#1fHzPlZO (L_RelaxEnjoy)、
#1fKuOSRS (L_RelaxEnjoy)、
#1fLG0XVq (L_RelaxEnjoy)、
#1fLK4jhi (L_RelaxEnjoy)、
#1fispQ7F (L_RelaxEnjoy)、
#1fjAgtyL (L_RelaxEnjoy),
这几件申诉案都属於板主错误、不当行使板规的案件,
我已实质审理申诉案、biker 板板规并提出纠正和处分。
4.
代理板务站长於
#1gLnFeUI (BoardCourt) 说明得很清楚:
--
政治言论涉及公共事务、
民主程序及政策选择,
--
--
板主对商业网军得采取较积极之管理措施;
涉及政治言论时,则应更加审慎,
避免因查缉网军
而压缩一般使用者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之空间。
因此,封锁特定政党言论,
原则上於本站不应进行。
--
可知代理板务站长所指政治言论属台湾政治现况之言论;
即便退一步来看,如你所述"政治的广义意义为管理众人之事",
你有很多方式可以组织你的语句,不代表你可以用贬抑词语指称任何人,
这并不在什麽言论价值保障范畴内,
况且你并没有在小组受理时限内对你在 biker 被处分的第一件案件提出申诉,
第二次被处分时提出申诉才在讲这个并没有多大意义。
5.
就如代理板务站长所提到,
--
板主之处分是否错误,
应就板规、证据、
程序及管理行为本身讨论;
--
部分申诉案中,板主的确有程序和管理行为不当的情事存在,
目前已审理完成的案件中我也有依事证做出宣判;
但你提出的申诉案,
就现有事证而言,请恕我无法接受你的说明,
本案维持原宣判。
如对我的解释仍有不服,
你可以完整转录此沟通信作为证据提出申诉。
※ 引述《nowitzkixd (十元作家)》之铭言:
: 您好 关於Relax_Enjoy小组申诉案 #1g2XpgcF
: 我是申诉人nowitzkixd
: 因为日前有在板务部进行申诉
: 碍於我个人的最终陈诉已结束 以及申诉诉之声明已经有提及我个人水桶案的相关申诉
: 但发起诉之陈诉最初阶段 当时群组长尚未进行判决
: 因此站长对这部份并不酌审 需要另外发起独立的申诉案
: 考虑到为避免妨碍站长判决 以及相关站务避嫌等疑虑
: 本人对此判决还没提出异议
: 如今站长判决已出炉
: 这边才跟您重新进行讨论 十分抱歉
: 以下内容如有较为尖锐之处 还请群组长见谅
: 本人绝非出自於恶意来阐述相关内容
: ------
: 群组长於站长公告前夕草率结案
: 未及审酌站长所揭示之比例原则与个案实质审查义务 属判断出於不完全资讯之瑕疵
: 个人在这边提出异议
: 1.该文章脉络前提为 2025/12月期间 本人参选板务 无端遭受相当严重程度之偏见对待
: 而延伸至本人三年水桶案发生 持续都有板主个人情绪干涉与介入判决
: 对於小丑二人组的时间线
: 留言上下文差了一小时(本人边上班边玩手机)
: 我个人当时的想法确实如小组、板务部申诉中所述那样
: 退步言
: 即使旁人对於小丑二人组的指称主观心证 为我本人与板主
: 板主发布的文章 无故冒犯我 且相关冒犯文章已经多篇 如板务板所述
: 这样的环境下 准许板主使用看板私用公审网友
: 而网友一回嘴就要被钓鱼式执法的三年水桶
: 个人认为实在有所失公允
: 三年水桶
: 是否真的在於看板自治的射程范围
: 或者沦为板主不当使用、滥权的遮羞布
: 个人认为 尚有争点
: 2.依站长心证:
: 七、商业网军与政治网军是否有所不同
: 站长认为:
: 商业网军与政治网军均可能扭曲公共讨论,
: 惟二者所涉及之言论价值并不相同。
: 政治言论涉及公共事务、
: 民主程序及政策选择,
: 原则上应受较高程度之保障;
: 商业言论主要涉及商品推广及营利目的,
: 其言论价值及受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 因此,站长於平台治理上,
: 选择承认二者之差异。
: 板主对商业网军得采取较积极之管理措施;
: 涉及政治言论时,则应更加审慎,
: 避免因查缉网军
: 而压缩一般使用者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之空间。
: 政治的广义意义为 管理众人之事
: 以参与公共事务而言 本身就应该有更大的言论价值保障
: 从脉络来看
: 从参选板务被水桶开始
: 关於「脑弱」一词
: 如同板务部我个人所述:
: 「这段话
: 我的角度并不是骂板友
: 而是阐述
: 不论在网路世界或现实世界
: 都不能够像猎女巫般
: 只要反对立场 就是网军 只要对判决有疑虑 就是网军打手
: 现实世界 更多的尔虞我诈
: 柬埔寨卖器官、缅甸园区、各种类型的诈骗
: 虽然也不是检讨被害人
: 但这些 不都是因为没办法分辨什麽是可参考资讯 什麽需要保持怀疑吗」
: 不论是对话内容 亦或是我当时的板主参选人身分
: 其实就理应受到「参与公共事务 较高的受保障程度」
: 但当时的环境确实无从申诉 比较无可奈何
: 而这次现板主的主文脉络中
: 不断重提这件我已於他板多次解释的段落
: 并指控本人将工程师看板为私板所用
: (事实上工程师板板规并无禁止该行为 在这也不该是理由)
: 然後再进一步形成「累犯条款的成立要件」
: 而其中累犯条款又是极为不合理的三年水桶
: 首先
: 累犯的定义 板规上 并没有特别去解释 後案发生的是什麽时间范围
: 如果说没有一个时间范围 是否构成法律上所谓的「养案」疑虑?
: 退步言
: 累犯情节 也仍应考量前案情节等因素 避免因一律盲目加重导致罪刑失衡
: 累犯当初设立之目的 「旨在惩罚刑罚反应力薄弱者」
: 而不应该是拿来钓鱼执法 为私人情绪宣泄的手段
: 综上所述
: 原处分及原决定认事用法均有显着瑕疵
: 且违反站方最新治理原则
: 请群组长撤销原处分 或是重新裁定判罚
: 以维护使用者权益及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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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影横斜,暗香浮动,低酌浅唱月明中。
休去,休去,
惊起一枕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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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nowitzkixd (218.164.148.251 台湾), 07/17/2026 23: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