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star (反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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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证6 不服L_SecretGard小组长ilovemami之判决
时间Sat Jul 26 03:57:50 2025
※ [本文转录自 antistar 信箱]
作者: ilovemami (广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
标题: Re: 不服
#1eVqkkmp判决
时间: Thu Jul 24 02:58:07 2025
※ 引述 《antistar》 之铭言:
: 【裁判字号】20250722001
: 【裁判日期】民国114年7月22日
: 【裁判案由】antistar 申诉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决
: 不服相关判决,理由如下
: 1.原检举文证03, freddy50301表示指涉未达,
: 2.申诉证04的frdeey50301仅为聊天性质,并非真正判决
: 在政黑板规中3-5 : 5.公众政治人物/政府机关/政治族群/经媒体披露/社会议题相关团
: 体者
: 等,不受此章保护。
: 政治群体本来就不是规范之标的,板规订的清清楚楚
: 3.所谓发文时主观使用强烈性之言论表现,本容易造成纷争,欲使用较具有攻击性之言论
: ,就应接受相对程度之言论评议。
: 这种理由恕难接受,一个公正的判决,不会因言论强烈与否尺度变形
: 否则因个人喜好而判决,那现实法令,板规都可以废了
: 政黑板本来就会因立场不同对其他立场的人强烈性攻击了
: 无论板主或检举人对本人以往就是充满强烈性言论了,我只是照同样态度而己
: 何况民进党在政黑是多数,攻击性更是好几倍於不同立场之人,包含检举人和板主
: 在我初发文下留言就明显看出
: 何以检举人和板主就享受攻击性权利放宽尺度,我却相对不公?
: 最後,如果要对有权利的人卑躬屈膝,低声下气,才能有相对好的待遇
: 这不是民主,这是中共独裁
: 民主是我不同意你,但誓死维护你的自由言论
: 以上三点请审酌宣判
小组受理其异议antistar来信意义斟酌乙案
附上斟酌後意见书
【意见书全文】
支持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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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实
一、申诉人 antistar 於 HatePolitics 看板发表文章(AID:
#1eToDQR7),内容讽刺绿营
支持者言论。检举人 meredith001 於该文推文「蓝脑真恶心」。申诉人回覆文章(AID: #1
eTo-J_V),使用「绿垃」、「绿圾」等词语询问并反讽,贴检举人过往留言。检举人主张
此为针对本人之言语攻击,HateP_Picket 板主群(Berotec、gerund)认定违规,判水桶35
天,freddy50301 认为指涉未达。申诉人主张脉络为讽刺绿营,非针对检举人,检附证据四
项(证01-04)。
二、原判决:HateP_Picket 板主群依 HatePolitics 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认定
违规水桶35天,理由为词语贬抑且指涉特定对象(检举人)。
程序
依组规第4条、申诉制度变更及 PTT 违规处理规则第13条,本小组受理申诉,范围限板主文
章管理权。原案件审理文件完整(组规第7条、判案注意事项b),无伪造(组规第13条)。
理由说明:
一、比对脉络:申诉人回覆具讽刺绿营意,但词语「绿垃」、「绿圾」经萌典定义具贬抑(
板规3-3),脉络指涉检举人过往留言,符合「特定对象 + 明显贬抑词」要件(板规3-1、3
-2)。无意识形态争议(判案注意事项c),但符合言语攻击。
二、原判决依 HatePolitics 板规及 PttLaw 二(1)合理,无滥权(组规第16条)。依申诉
制度变更,本小组维持原判。
注意事项:申诉人遵守理性讨论(组规第15条)。水桶维持,此信件仅提供上诉使用,不另
外公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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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tG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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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m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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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ntistar (123.194.138.160 台湾), 07/26/2025 03: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