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cherry (邪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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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证05] QQKKQKQK #1YsL5XR3 (L_TalkandCha)
时间Thu Jul 28 17:52:30 2022
1. 详细引言
本人认为QQKKQKQK 公告
#1YsL5XR3 (L_TalkandCha) 部份内容,违反
#1Q2PscU6 (SYSOP) 站务声明及
#1HtQdO8W (BoardCourt) 板务站长判例:
判决引言以下段落:
「板主可视内文给予被检举者违规或是参照(
#1Yid64Ra (L_BoyMeetsGi))判例,内容若涉
及争议对象其行为仍受可公评,以未达结案。」
「组务参考Fallred代理轮班群组长於其他小组的判例(
#1Yid64Ra (L_BoyMeetsGi))
「同志的负面评价是依照过往在社会上有引起性别争议性发言所给之批评,属可受公评之
言论。」
使用者仍可於文章或者新闻下,针对其行为做评论,即便负面评论亦属可受公评之言论,
除无具体事证内容之人身攻击当可判定违规。」
及「另向板主群说明三点:」题下的第一段全段
「
在PTT上所有人、同性恋、异性恋、多数族群少数族群、所有族群都是平等的,
在法律上也不会因为是弱势族群就能开毒趴、杂交趴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为而被豁免。
组务在此引用Fallred代理轮班群组长於其他小组的判例(
#1Yid64Ra (L_BoyMeetsGi)
「同志的负面评价是依照过往在社会上有引起性别争议性发言所给之批评,属可受公评之
言论。」
使用者可於文章或者新闻下,针对其行为做评论,即便负面评论亦属可受公评之言论,
除无具体事证内容之人身攻击当可判定违规,劳烦板主费心审理。
」
上述内容,错误地将同性恋和恐同者作不当类比,并错误地应用在fallred的公告中,成为
一个违反站方立场的内容,理应不起任何效力,有关组务应重新按板方立场重新宣告。
2. 站方立场为保护小数族群不会在站上受到语言暴力
根据站务公告
#1Q2PscU6 (SYSOP),站方认为「少数或弱势族群」,不应「受到刻板印象带
来的仇视所困扰」、「受到多数或强势者的欺凌」,反之网络空间应「协助他们发声」;
同时,板方所持的一贯立场为「多次声明不认同歧视语言」;被其引用的
#1HtQdO8W (BoardCourt)则明确指出,「对特定族群或群体之偏见、歧视的无知、刻意忽
视、乡愿容忍乃至恶意默许」,会「造成偏见与歧视的复制」,看板管理者应「适当」及
「适时」处分。
然而,QQKKQKQK的公告内容,劈头就指「争议对象其行为仍受可公评」、「同志的负面评
价是依照过往在社会上有引起性别争议性发言所给之批评」,无视同性恋者为特定族群或
群体的事实。QQKKQKQK身为小组长,更要求属下板主按其说法向板友公告,乃明显的煽动
板友仇恨特定族群的行为,相关行为难称为符合对同性恋者「协助他们发声」。
3. FallRed公告并非针对族群不能类比
QQKQKQK在公告内容中多次引用Fallred在
#1Yid64Ra (L_BoyMeetsGi)中的公告内容。该公
告被引用的段落原文如下:
「多元性别认同族群在社会上受到歧视偏见之情形时有所见,因此若有争议言论,导
致同志族群感到恶心,并用「恶心」一词加以评论,组务认为为合理评论范围。」
此段的意涵,其实是与上述站务公告等相呼应,简单而言就是多元性别认同族群批评恐同
者恶心系属合理评论。
又,Fallred公告其实有几点延伸可以留意。
其一,恐同者和同性恋者、异性恋者不同,并不是属於一个族群。恐同者只是一群拥有相
近信念的人群,他们的立场和社会主义者、资本主义支持者、共产主义者、蓝营、绿营等
相类,为一仅基於个人信念,可随时间转变的分类。我们不会说某人自出生起就注定是资
本主义支持者、共产主义者、国民党支持者、民进党支持者、或是恐同者,但我们却可以
说有些人自出生起就是一名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双性恋者、无性恋者、或应以其它词语
去描述其性倾向。相比起可以随着时间和社会历验改变的思想,性倾向却是难以透过社教
化改变,故此性倾向比政治信念更需要保护。
其二,其公告表示「同志族群感到恶心」,实在是画蛇添足。正如上述,恐同者和其它政
治立场一样,不属任何可以保护的族群,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们的言行感到恶心,并对他们
作出公允评论。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其它人表达对恐同者恶心的原因,正正就是因为他们的恐同言
行,也就是「恐同者」一词的定义本身—因为你歧视特定族群,所以我对你表示厌恶。
这边我们必须狭窄理解fallred的公告。比如说,我们可以透过社会研究,发现恐同者系属
某一社经阶级者为主,又或是有特定信仰者为主;然而,公告并无允许任何人以偏概全,
去借此攻击其它族群,即使(例如)恐同者多为高收入的绿营无神论者,公告并没有允许其
它人公评高收入/绿营/无神论者令人恶心。即使要公评,也只能针对特定人物的恶心发言
作公评,而且这发言足证他是一名恐同者。
这和QQKKQKQK的公告内容明显不能互相比对。
QQKKQKQK在其公告中指出:
「同志的负面评价是依照过往在社会上有引起性别争议性发言所给之批评,属可受公评之
言论。」
如果套用上述的逻辑重组句子,那QQKKQKQK的公告实际上就是,「同志之存在引起性别争
议,导致负面评价,故可受公评」,这在任何解读下都必然违反
#1Q2PscU6 (SYSOP)以及
#1HtQdO8W (BoardCourt),除了必然无效之外,作出此公告者恐怕更应该面对处分。
4. 批评以偏概全加重歧视
QQKKQKQK在公告中表明:
「不会因为是弱势族群就能开毒趴、杂交趴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为而被豁免」
个人完全无法理解这句在公告中的用意。
正如上述,Fallred的公告,必须狭窄理解。公告仅指出如非受保护群体(如恐同者)本身
的言行令人感到恶心,方可以对其作出批评,不可以恣意外延包含其它群体,无论是否受
保护。
然而,QQKKQKQK的公告内文,实际上是指责有部份同性恋者「开毒趴、杂交趴」。
首先,现时在台湾撇除因武汉肺炎的规例外,任何成年人(不论婚姻状态)在私人地方开
杂交趴,本身未有违反任何法律;而其引起之民事责任,则为当事人之间的私事,板上无
权干涉。
又,即使开毒趴显然违反法律,那也只是开毒趴违反法律;正如上面所述不可以随便将对
恐同者的批评外延至其它身份,对开毒趴的批评,也只可以针对在「开毒趴」一事之上,
而不可以外延至开毒趴者的其它身份,比如异性恋、年轻人、未婚人士等。
QQKQKQK的公告内容,无疑是引导其它人向「同志必然毒趴滥交」的错误方向思考,严重曲
解Fallred公告文意之余,更是煽动对受保护群体施以语言暴力,本身亦有违反
#1Q2PscU6 (SYSOP)及
#1HtQdO8W (BoardCourt)之嫌疑。
5. 结论
其实,这本来是很简单,尤如常识等级的道理。其实可以用case stated二字简单带过。
但有一些板主以及小组长等级的人士,他们的行径,令人以为他们是完全没有对平权的认
知,亦不清楚为甚麽同性恋者和恐同者是不可以放在同一天秤之上相类比。
更令人扼腕的是,他们开始慢慢占据PTT上的各级位置。他们的行为,是对各位坚持平权的
先进的掌掴,是对
#1Q2PscU6 (SYSOP)及
#1HtQdO8W (BoardCourt)等宪制性条文的无视及破
坏。
居高位而不仁者,是播其恶於众也。而板上的各层级都有停止播恶於众的责任。
谨此陈辞。
本人的总结是,基於上述理据,唯一结论就是
#1YsL5XR3 (L_TalkandCha)必然违反
#1Q2PscU6 (SYSOP)及
#1HtQdO8W (BoardCourt),请组务判相关部份并无效力,
并请组务下令小组长及属下板主,得按站方立场另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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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n00270144: 请问我可以抄袭你的文章吗 07/28 18:14
2F:推 hateOnas: 请问我可以抄袭你的文章吗 07/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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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JustSad: 请问我可以抄袭你的文章吗 07/28 19:39
5F:推 SnowAmy: 请问我可以抄袭你的文章吗 07/28 19:54
6F:→ zeuswell: 上面都是什麽梗 07/28 20:14
略为修改陈辞。又,上面是甚麽梗?
※ 编辑: evilcherry (192.166.244.28 香港), 07/28/2022 21:21:28
7F:推 RG5678: ????? 07/28 21:59
8F:推 myson: 请问我可以开始吃薯条了吗? 07/28 22:13
9F:推 JustSad: 请问我可以开始吃爆米花吗? 07/28 22:37
10F:推 ubcs: 请问我可以开始吃玉黍薯吗? 07/29 08:35
11F:推 royman127: 以後只要有引用那2篇文章,就直接复制这篇文章就行了? 07/29 21:38
12F:→ evilcherry: 我建议引用这个检举衍生的判决比较好…… 07/29 22:52
13F:推 rtyujlk: 可以开始吃屎了 08/12 07:47
15F:推 rtyujlk: 只是坏一点讲话好听点会死吗 08/13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