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sonlolita (萝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约)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请求改判#1XF1u9ZZ (L_SecretGard)
时间Tue Sep 14 14:25:38 2021
※ [本文转录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Bignana (北冥封宇)
标题: Re: 请求改判
#1XF1u9ZZ (L_SecretGard)
时间: Mon Sep 13 23:17:22 2021
不同看板有不同的执法方针,
尤以政治黑特板板规中明订须要妨害名誉等有罪判决且用词须完整符合。
小组应以板规合理限度为解释,诅咒、情绪性用词,
较难属於「人身攻击」,如有不服可以上诉群组,谢谢。
※ 引述《arsonlolita (萝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约)》之铭言:
: ● 7798 ! 9/11 Bignana □ [宣判] arsonlolita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案
: ┌─────────────────────────────────────┐
: │ 文章代码(AID): #1XF1u9ZZ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arsonlolita 申诉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631329801.A.8E3.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三、「7414」一词於为网路用语,当事人答辩提到:「单纯只是一个数字,怎麽可能
: 是叫人去死一死」;本案符合特定对象,但明显贬抑词语的认定上。
: 要他人去死一死属於诅咒性、情绪性之字眼,然客观上尚难认定足以贬抑他人人
: 格及社会评价而达人身攻击的程度。
: 四、但 HateP_Picket 板为公务看板,并不适合诅咒、情绪性的言论发布,
: 请板主群认定是否依 HateP_Picket 板规第七章第二条与板务无关给予处分。
: -------------------------------------------------------------------------------
: 不服小组长认定:
: 一、仲裁者应检视对造双方说词,视原文上下文判断、辞意判断是否有言语攻击行为,
: 板规3-1即写明,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
: 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 政黑前板主wupaul本人的辩解为:
: 推 wupaul: 7414 是偶数 09/06 15:01
: 推 wupaul: 7414= 2*11*337 09/06 15:03
: → wupaul: 单纯只是一个数字,怎麽可能是叫人去死一死 09/06 15:04
: 非小组长个人解释的诅咒性、情绪性之字眼,替被告擅加解释文义的作法有问题,
: 他本人并非此意,小组长也不应自行切割文意。
: 我是当事人,应参照双方证词,以本人理解,他的推文原文为:
: 推 wupaul: 笑死 你觉得你无辜就去上诉啊 08/26 10:22
: → wupaul: 所以你死了吗? 死人不会讲话喔 08/26 10:22
: → wupaul: 7414 08/26 10:22
: → wupaul: 鬼月到了 鬼之逻辑都出现 08/26 10:22
: 上下辞意判断为贬低本人存在价值,不同意本人说法,活着不如去死,
: 又说鬼月到了,贬低本人是鬼的逻辑,
: 死人、鬼,皆冲者本人而来,不应只片面认定为诅咒性、情绪性之字眼。
: 此人为前政黑板主,对於攻击言论的板规自是熟悉,
: 也因此用数字混过故乱辩解脱罪,
: 此作法明知故犯也无悔意,该板为板务讨论板非心情板,标准应较高,
: 且此人幼稚的言论也受其他板友白眼以对,好好的板务讨论却加入攻击言论实为不妥
: ,应给予处份。
: 二、板规三的立法宗旨即写明,
: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 试问,以小组长个人的解读也好,用诅咒性的方式咒人去死,是否符合言语攻击?
: 今天板主及小组长要违背立法宗旨,对於此不当行言放水实在无法理解,
: 此例一开,是否未来使用者或他人wupaul继续咒骂板友走路被车撞,车祸死全家,
: 生病死全家等,皆不违反板规三?
: 请问哪一个板的板主或是小组长,可以认同板上有此攻击言论而不算违规?
: 这样的人有资格当板主,当小组长吗?
: 其次,所谓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
: 细项条目3-2/3-3为辅助立法宗旨所作的判定标准,
: 3-3写明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
: 此类判断目的为辅助判定即可,怎麽变成自我解释、自我受限,
: 硬说诅咒难认定足以眨抑他人之云云?
: 这里不是法院,板主或是小组长也不是法官,保护板友的作法站方早有规定,
: 水桶也非现实刑事责任,判定本就较为宽松,怎麽会倒果为因,
: 以狭义的说法放宽攻击行为呢?
: 原来咒人死不算言语攻击,你若这样判定,板规3-1立法宗旨反而被自我限制,
: 有这种自相矛盾的板规吗?
: 三、这边引用站法方判定标准 #1WoYPZKH (PttLaw)
: 判决理由:
: 观被检举人之信件,内容以「祝你全家中武汉废言论死光光」,
: 本院认为,其虽以谐音仍无法掩饰言论中诅咒、谩骂之意。
: 故依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第一小目,
: 处罚单乙张。
: 又依照站规:
: #1CejqUcS (Violation)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以上皆表明此为违规行为,若诅咒板友不算攻击言论,
: 不违反板规,则该板规抵触站规,其为无效板规,
: 亦违反政黑立法宗旨: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 又依#1348aPLp (SYSOP)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一、责任
: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 该言论违反板规三攻击言论保护板友的宗旨、违反站规写明的看板违规行为,
: 板主对此攻击言论放任,认为没有不当不给予处份,小组长可默不作声?
:
: 请小组长协助改判,谢谢。
--
渡五趣、定四正、归三悟,萨埵十二恶皆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43.74.99 (台湾)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rsonlolita (61.228.49.6 台湾), 09/14/2021 14:25:38